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作者:彭东,定价:128,出版社:法律。
读书,可以治愚启智,修身进德,是一种修养方法,是一种心灵沐浴。古人云:“人心如良田,得养乃滋长。苗以水泉溉,心以理义养[1]。”冈察洛夫[2]说:“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限发展。”读一本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好书,如同和一位品德高尚的哲人进行对话,能给你以智慧的启迪和心灵的净化。
编辑推荐语
彭东主编的《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新修订版)》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据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录
上编
- 章 公诉证据原理
- 节 刑事诉讼证据一般原理
第二节 公诉证据概述
第三节 公诉证据标准
第二章 公诉证据的共性标准
- 节 犯罪主体公诉证据标准
第二节 犯罪客体公诉证据标准
第三节 犯罪主观方面公诉证据标准
第四节 影响定罪量刑情节的公诉证据标准
下编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节 放火罪
第二节 爆炸罪
第三节 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四节 破坏电力设备罪
第五节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六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七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八节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九节 交通肇事罪
第十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十一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二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三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四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第五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六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七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八节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九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十节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十一节 非**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十二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第十三节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第十四节 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十五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十六节 内幕交易罪
第十七节 集资诈骗罪
第十八节 贷款诈骗罪
第十九节 票据诈骗罪
第二十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
第二十一节 信用卡诈骗罪
第二十二节 逃税罪
第二十三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二十四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第二十五节 侵犯著作权罪
第二十六节 合同诈骗罪
第二十七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二十八节 非法经营罪
第二十九节 强迫交易罪
第三十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第三十一节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节 故意杀人罪
第二节 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节 故意伤害罪
第四节 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五节 强奸罪
第六节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七节 猥亵儿童罪
第八节 非法拘禁罪
第九节 绑架罪
第十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十一节 诬告陷害罪
第十二节 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十三节 刑讯逼供罪
第十四节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 节 抢劫罪
第二节 盗窃罪
第三节 诈骗罪
第四节 抢夺罪
第五节 职务侵占罪
第六节 挪用资金罪
第七节 敲诈勒索罪
第八节 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九节 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节 妨害公务罪
第二节 招摇撞骗罪
第三节 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四节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五节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六节 聚众斗殴罪
第七节 寻衅滋事罪
第八节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九节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第十节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十一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第十二节 赌博罪
第十三节 开设赌场罪
第十四节 伪证罪
第十五节 妨害作证罪
第十六节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第十七节 窝藏、包庇罪
第十八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十九节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二十节 脱逃罪
第二十一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二十二节 骗取出境证件罪
第二十三节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第二十四节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第二十五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二十六节 偷越国(边)境罪
第二十七节 非法行医罪
第二十八节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二十九节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第三十节 非法狩猎罪
第三十一节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三十二节 非法采伐、毁坏**重点保护植物罪
第三十三节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重点保护植物、**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第三十四节 盗伐林木罪
第三十五节 滥伐林木罪
第三十六节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第三十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十八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三十九节 组织卖淫罪
第四十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四十一节 嫖宿幼女罪
第四十二节 制作、复制、贩卖、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 节 贪污罪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
第三节 受贿罪
第四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五节 行贿罪
第六节 介绍贿赂罪
第七节 单位行贿罪
第八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第九节 私分国有资产罪
第九章 渎职罪
- 节 滥用职权罪
第二节 玩忽职守罪
第三节 徇私枉法罪
第四节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五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六节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第七节 食品监管渎职罪
第八节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后记
参考文献
- ↑ 关于读书的名言,阅来网,2015-01-11
- ↑ 冈察洛夫及其作品研究,道客巴巴,20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