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楗(清朝官員)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劉楗(清朝官員) 直隸大城(今河北省大城縣)北趙扶村人,順治三年進士,歷任戶科給事中、兵科右給事中、兵科左給事中、山西河東道副使、河南鹽驛道參議、湖廣按察使、江西布政使、太常寺卿、大理寺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吏部侍郎、刑部尚書等職。
人物簡介
劉楗(1617—1679),字玉罍,號公愚。
其父劉漢儒,明天啟二年(1622)進士,累官至四川巡撫,入清後起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著有《誤庵詩鈔》。劉楗原配陳氏,封夫人。妾南氏、宋氏。劉楗共有五子一女,其中第三子乃其弟之遺孤而撫為己子者。
康熙十八年五月,劉楗卒,年六十三,諡端敏。劉楗卒後,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象樞曾這樣評價劉楗:公出歷四省,所至必修學宮,建書院,講聖諭,以經術為治術。善撫百姓,如家人婦子。待屬吏,持大體,不為苛察。卓乎經濟之才也。
劉楗著有《雙鶴堂詩集》、《諫垣疏稿》。
生平概略
清順治三年,劉楗成進士。是歲選新進士十人授給事中,劉楗除戶科。疏論山東巡撫楊聲遠劾青州道韓昭宣受賄釋叛賊十四人,僅令住俸剿賊,罰不蔽辜,昭宣坐奪官。四年,轉兵科右給事中。疏論江南巡按宋調元薦舉泰州游擊潘延吉,寇至棄城走,調元濫舉失當,亦坐奪官。是歲大計,劉楗用拾遺例,揭山東聊城知縣張守廉贓款,下所司勘議,守廉以失察吏役得贓,罰俸;楗誣糾,坐奪官。十年,吏科都給事中魏象樞請行大計拾遺,因論劉楗枉,得旨,吏役詐贓,知縣僅罰俸,言官反坐奪官,明有冤抑,令吏部察奏,命以原官起用。授兵科左給事中。 順治十一年,疏言:「近畿被水地,水落地可耕。方春農事急,請敕巡撫檄州縣發存留銀,借災民籽種,俟秋成責償。仍飭巡行鄉村勘覈,不使吏胥得緣以為利。」十二年,疏言:「鄭成功蹂躪漳、泉,窺伺省會。臣昔充福建考官,詢悉地勢。福清鎮東衛,明時駐兵防倭。倘復舊制,可以保障長樂,藩衛會城。宋、元設州海壇,明以倭患棄之。若設將鎮守,可與鎮東互為犄角。仙霞嶺為入福建門戶,與江西、浙江接壤,宜設官控制,招民以實其地,俾無隙可乘。成功數犯京口,泊舟平洋沙為巢穴。宜乘其未至,移兵駐鎮,使退無可據,必不敢深入內地。」疏入,敕鎮海將軍石廷柱等分別駐守。十三年,授山西河東道副使。十五年,轉河南鹽驛道參議。十六年,授湖廣按察使,就遷右布政。十八年,總督張長庚、巡撫楊茂勛疏薦劉楗廉干,協濟滇、黔兵餉至八百餘萬,清逋賦墾地,除鼓鑄積弊。劉楗以母憂歸。
佚事輯錄
劉楗與清初大臣滄州戴明說、蔚州魏象樞、大興朱之弼、柏鄉魏裔介、香河袁懋功有交,並有詩文酬唱及書信往來。
戴明說曾作《喜劉公愚來》詩曰:寡友拙生事,如君不可忘。何年閒筆墨,安得舊柴桑?細雨哭山鬼,高風笑海棠。靜看搖落後,身定月蒼蒼。戴明說還有《聞公愚游海淀回感賦》詩曰:知君極目城西淀,老我傷神泡子河。七貴香奩曾駐輦,百年芻牧近行歌。潭心暝雨看蛟舞,洞口腥風報虎過。荻雁連天秋不管,興亡流儘是煙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