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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王立明(1896年-1970年4月15日),原名王立明,女,安徽太湖人,中国近代妇女活动家。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之妻。

生平

刘王立明早曾就读于儒励书院,期间加入世界妇女节制会。1916年前往美国西北大学留学,获生物学硕士学位。回国后出任中华妇女节制会总干事、会长。1923年与刘湛恩成婚。1924年参加妇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抗日战争期间,率中华妇女节制会会员参加何香凝领导的中国妇女抗敌后援会[1],并任农村妇女组委会主委。后又参加许广平领导的上海妇女界难民救济会。

1938年刘湛恩遇刺身亡后,她在自己姓名前冠以夫姓“刘”,以示哀悼与纪念。同年起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中央委员,此外还与李德全、史良、刘清扬等一同组织成立中国妇女联谊会。后前往香港,任民盟临时总部财务委员会主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过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职。1956年当选世界妇女节制会副主席。1957年被划为“右派”,之前曾经与著名右派罗隆基相恋。“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于1970年逝世。

简历

1920年毕业于美国伊利诺州西北大学。回国后参加妇女解放运动,创办妇女职业学校 ,担任中华妇女节制会会长,世界妇女节制会远东区副主席。抗日战争时期,与丈夫刘湛恩一起从事抗日救亡活动,并与李德全、史良、刘清扬发起组织成立中国妇女联谊会[2]。曾任第一、二、三届国民参政员。

1943年在第三届参政会上因支持董必武斥责国民党当局破坏团结抗日,被撤消参政员资格。1944年参加中国民主同盟,当选为中央委员。

1946年“校场口惨案”后,在上海陶行知等人共同倡议成立中国人权保障委员会,揭露反动当局蹂躏人权的行径,营救和援助被捕进步人士。

1947年民盟被迫解散后,赴港出席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协助建立民盟临时总部,并任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9年到解放区,代表民盟主席张澜出席政协筹备会议。建国后被推选为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是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并在全国政协第二届第三次全议上当 选常务委员。曾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第一、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盟中央委员。

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81年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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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上海妇女抗日救亡团体的活动,东方网,2016-9-28
  2. 刘王立明与抗日救亡,太湖周刊数字报刊平台,201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