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王立明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劉王立明(1896年-1970年4月15日),原名王立明,女,安徽太湖人,中國近代婦女活動家。滬江大學校長劉湛恩之妻。
生平
劉王立明早曾就讀於儒勵書院,期間加入世界婦女節制會。1916年前往美國西北大學留學,獲生物學碩士學位。回國後出任中華婦女節制會總幹事、會長。1923年與劉湛恩成婚。1924年參加婦女界國民會議促成會。抗日戰爭期間,率中華婦女節制會會員參加何香凝領導的中國婦女抗敵後援會[1],並任農村婦女組委會主委。後又參加許廣平領導的上海婦女界難民救濟會。
1938年劉湛恩遇刺身亡後,她在自己姓名前冠以夫姓「劉」,以示哀悼與紀念。同年起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4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並任中央委員,此外還與李德全、史良、劉清揚等一同組織成立中國婦女聯誼會。後前往香港,任民盟臨時總部財務委員會主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過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常委、全國政協常委等職。1956年當選世界婦女節制會副主席。1957年被劃為「右派」,之前曾經與著名右派羅隆基相戀。「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迫害,於1970年逝世。
簡歷
1920年畢業於美國伊利諾州西北大學。回國後參加婦女解放運動,創辦婦女職業學校 ,擔任中華婦女節制會會長,世界婦女節制會遠東區副主席。抗日戰爭時期,與丈夫劉湛恩一起從事抗日救亡活動,並與李德全、史良、劉清揚發起組織成立中國婦女聯誼會[2]。曾任第一、二、三屆國民參政員。
1943年在第三屆參政會上因支持董必武斥責國民黨當局破壞團結抗日,被撤消參政員資格。1944年參加中國民主同盟,當選為中央委員。
1946年「校場口慘案」後,在上海與陶行知等人共同倡議成立中國人權保障委員會,揭露反動當局蹂躪人權的行徑,營救和援助被捕進步人士。
1947年民盟被迫解散後,赴港出席中國民主同盟一屆三中全會,協助建立民盟臨時總部,並任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9年到解放區,代表民盟主席張瀾出席政協籌備會議。建國後被推選為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是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並在全國政協第二屆第三次全議上當 選常務委員。曾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第一、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民盟中央委員。
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1981年予以改正。
視頻
劉王立明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上海婦女抗日救亡團體的活動,東方網,2016-9-28
- ↑ 劉王立明與抗日救亡,太湖周刊數字報刊平台,201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