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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晋钰(1898年-1950年7月17日),福建闽侯人,电力工程技师,曾担任台湾电力公司的总经理,被依匪谍罪名处决。[1]
生平
刘晋钰在上海震旦大学电气系毕业后,进入法国巴黎大学深造,1930年返国。在1932年日军进攻上海时,刘晋钰出面维持淞沪军民所必需之自来水及电力。日军攻下南京之后,刘晋钰前往昆明,先后担任资源委员会昆明电厂工程处主任、昆湖电厂厂长,并且负责建造四千瓦汽力厂及两千瓦山洞防空电厂。1940年刘晋钰前往越南,担任中华民国经济部驻越南总代表,负责运输经济部建设物资。1943年刘晋钰前往美国、加拿大及英国等国家考察电气事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刘晋钰出任资源委员会专门委员,并负责接收台湾电力事业。1946年台湾电力公司成立后,刘晋钰担任该公司总经理。 刘晋钰有五子一女,其中三子一女加入中国共产党,甚至成为特工,长子刘登峰,1944年在云南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化名王建前往台湾从事地下工作,1949年单线联络人遭捕后撤大陆,于华东局与中央统战部工作,次子刘登元也在云南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安排他考武汉华中大学,1947年安排他到台湾插班考入台大物理系,并化名黄坚在台从事发展组织地下工作,四六事件后,4月15日党组织安排潜逃回中国,先后在上海科学院、中科院工作,三子刘登明亦由组织安排考入台大农学院担任学生自治会理事,联系学生发展地下组织,亦于四六事件后撤回大陆,先后在上海及北京工作,齐鲁石化党委副书记退休。1950年7月刘晋钰因“纵容左倾子女前往大陆”的“通匪”罪名被逮捕,并与台电职员严惠先遭到枪决。刘晋钰被指称为匪谍的案件,不但引发台湾国内的震撼,也造成吴国桢、任显群与蒋介石的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