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重点站区管委会,是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市重点站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清河站、北京朝阳站、丰台站、北京城市副中心站[1])管理服务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2019年12月31日在原有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原西站地区管委会所在的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会城门桥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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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說明
西站地区管委会
1996年2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当时的西站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的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相当正局级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2]。2001年9月27日,北京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原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调整后的西站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设在北京西站地区的管理机构,负责该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3]。
重点站区管委会
2019年,为进一步理顺站区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市重点站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并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举行重点站区管委会揭牌仪式。不再保留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南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西直门综合交通枢纽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经北京市委编办同意,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清河站分别设立站区管理办公室,为重点站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负责各站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设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为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负责北京市各重点站区的城管执法和交通执法工作(不含轨道交通执法)。
2021年1月,北京朝阳站投入使用,随后北京朝阳站地区划定,并设立管理办公室。
职责
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是统筹协调重点站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4]:
- 负责组织协调本市重点站区的社会治安、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卫生、市政公用、应急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拟订相关建设、管理、服务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市重点站区的客运工作。
- 负责本市重点站区出站系统管理和市容环卫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完善重点站区的服务设施。
-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重点站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 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本市重点站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参与本市重点站区的规划建设。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參考文獻
- ↑ 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全力推动重点站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双提升——市重点站区新成立部门、单位集中举行揭牌仪式. 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 2020-10-26 [2020-11-06].
- ↑ 京政办发[1996]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6-02-26 [2020-11-06].
- ↑ 京政办发[2001]7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北京西站地区管理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09-27 [2020-11-06].
- ↑ 法定职责. 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 2020-09-18 [20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