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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园林管理局 |
中文名称;南宁市园林管理局 外文名称;Nanning City Gardens Bureau 隶属;南宁市 性质;政府机关 |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提出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订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
南宁市园林有百岁龙眼树、木棉树、扁桃树等古树。一年四季郁郁葱葱,每逢丰年,硕果累累。在这棵扁桃王一百多米处,还有一棵有两百年树龄的扁桃树,高二十多米,枝繁叶茂,占地一亩。在两三百米处,又有一百多年树龄的两棵龙眼树和一棵木棉树。龙眼树年年硕果,木棉树岁岁红花。
序言介绍
2、主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城市绿化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统一管理城市公共绿地、市区道路绿化、绿化苗木花卉生产用地的设计、建设和维护;监督、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和指导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县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绿化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和验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下)和权限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核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报建程序中绿地率的审核工作。
4、组织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组织重点绿地养护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
5、参与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的监察工作,负责审批因建设或其它需要砍伐、修剪或移植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事项,查处有关违章行为。
6、组织开展城市新建公园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本市游乐园的规划和管理工作。[1]
7、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考核和建设"中国绿城"等工作。
8、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初审工作;制订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园林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邓国付 党组书记、局长
赵荣辉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农恒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少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昌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福明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宋国维 副调研员、党组成员
丁梓文 副调研员
林燕碧 副调研员
罗大章 副调研员纪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宁市园林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财务、统计、治安、稳定、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的办理和对外接待联络等工作。
(二)园林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主次干道、游乐园的绿化维护、养护、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的管理工作,对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进行审查,承担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核工作;负责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绿地率、改变绿化规划、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物种多样性保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绿化、古树名木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和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主次干道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备案及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主次干道(含游乐园)绿化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和重点绿化工程成果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和相关申报工作;负责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备案和竣工备案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开发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五)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葛村路3号
相关视频
参考资料
-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 党政机关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