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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法学院

南昌大学法学院(会议)原图链接来自 南昌大学官网 的图片

南昌大学法学院南昌大学法学院(原江西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1980年,1982年招收首届法律专业本科生,1986 年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3年招收律师专业专科生,1994年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9年开始招收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1],2012年开始招收“社会治理与法治系统工程”博士研究生。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为南昌大学,江西大学法律学系改为南昌大学法律系;1994年学校成立由法学、行政管理学及哲学组成的政法学科群,1995年1月,学校设立政法学院,下设法律学系、行政管理学系、哲学系,包括法学、政治学、哲学3个一级学科;2000年法律学系独立为法学院;2003年法律学系、行政管理学系、社会学系、马列思政部、MPA中心合建为法学院;2008年法律学系独立为法学院。

目录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在专任教师中,有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32人。此外,还聘请了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江平教授为法学院名誉院长,聘请了应松年教授、马怀德教授、徐静村教授、李昌麒教授、陈忠林教授、齐文远教授等20余名著名法学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等10余名专家型领导为兼职教授。

教学质量

学院教学严谨,学风浓郁,教学质量优良,在2012年《中国大学评价》排名榜中,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综合评价为A级,在国内514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排名45位。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比率历年在35%左右,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适应我国法制建设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加强教学改革,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及国内与国外联合培养的模式,提高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增加案例教学、摸拟法庭等实践教学课程,推行法律诊所课程,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学院遵循青年学生的成长特点,坚持高品位、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培育学院文化,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其中法制前沿(法学学术讲座)、法观天下(法制沙龙)、辩坛争锋(控辩大赛、摸拟法庭)、法行天下(普法实践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文艺晚会)等活动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形成了独具学院特色的校园品牌活动。这些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学生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培育了良好的院风和学风,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20世纪以来学生在国家级以上的竞赛活动中屡获佳绩,如多人次在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奖;2010年在第八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中获二等奖;在2011年国际电子谈判大赛中我院6名学生进入前10名,一名位居榜首;在2016年第三届江西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团体冠军和最佳辩手两项荣誉。

为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院在法学校友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东莞学子法学奖学金”和“‘爱在四方’助学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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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