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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档案馆是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国家规定永久保管博罗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物档案的基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及科学研究等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中心,是中共博罗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

基本信息

博罗县档案馆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集中统一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和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现行文件资料,征集非国有组织及个人保管的对国家,社会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开展档案寄存服务,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和现行文件材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1]建设服务。

博罗县档案馆与博罗县档案局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内设有办公室、档案管理股、业务指导股。有档案干部职工11人,其中本科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人,高中毕业2人。经省、市级档案专业进修、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有9人;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有政工师1人、馆员1人、助理馆员3人、管理员1人。

馆藏概况

博罗县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0月5日,现档案馆大楼于1991年12月建成使用,占地450平方米,楼高3层,总建筑面积1056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建筑面积756平方米,2002年档案馆进行了重新装修。到2006年底止,博罗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共32445卷,排架长度445.1米。其中,建国后档案89个全宗32416卷;建国前档案529卷,包括民国档案339卷,革命历史档案190卷。此外,还有声像档案164卷,科技档案107卷,会计档案256卷,专门档案2789卷,地图档案984张,实物档案817件。馆藏资料8956册。

档案馆设施有空调13台,电子计算机10台,有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批。

博罗县档案馆于1994年2月被评定为“省二级”目标管理达标单位。曾获得“广东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惠州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博罗县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一)建国前档案

1、民国档案。主要是辛亥革命时期、广东大革命时期、黄埔军校以及博罗县国民党政府机关形成的党、政、军、团的重要历史材料。

2、大革命时期档案。主要是本县张绍辉、骆瑜等同志回忆当时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和博罗县共青团工作情况。

3、抗日战争时期档案。主要由尹林平、曾生、杨康华、叶锋等革命老前辈回忆东江纵队在博罗县开展抗日救国斗争情况及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战斗在抗日战争前线情形,营救香港知名人士脱险、博罗县委党组织活动情况、博罗地区抗日游击队活动历史和广东临委在罗浮山召开党代会情况。

4、解放战争时期的档案。主要内容有曾光、王国祥、叶文芳、林道行等革命老前辈回忆录,东江纵队在博罗战斗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总结和其它重要文件、纪念章、报刊、领导人讲话及庆祝解放活动等。

5、实物档案。主要是东江游击纵队袖章、印模、印章等实物,共有817件。

(二)建国后档案

1、博罗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这些档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博罗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带领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情况。

2、科技档案。共有107卷。主要是县工农业生产,城镇和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科技材料。有矿产资源、城市规划、水利工程、地图等档案。

3、专门档案。共有2789卷。主要有阶级成份,房地产契存查联,工业普查,人口普查[2],第三产业普查,商业营业证,劳动工资工调,私营干部,死亡干部档案,县勘界档案等方面的材料。

4、荣誉实物、纪念品档案。收藏主要是县委、县政府历年荣获的国家、省、市授予的牌匾、奖杯、锦旗和港澳侨胞赠送的字画实物等44件。重要的有是东江游击队(东纵)袖章和印模,函章等实物。

5、声像档案。主要是全县重大会议和实物照片。有反映50年代博罗县党、政代表会议、全国农民代表会合照,1959年博罗县遭受特大洪水灾害的照片等。共有照片32卷照片1037张,录音录像32盒。

书籍资料

博罗县档案馆藏有图书、报纸、杂志等资料38种共8056册。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经典着作,我国老一辈革命家的传记、着作等。有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我国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等方面情况的文件汇编、年鉴、统计表、史料、县志、家(族)谱、风土人情和各种会刊、报刊、简报、通讯、政策法令汇编及各种工具书。

保存重要书籍资料有清乾隆已卯时期编纂的《博罗县志》,是当时的原版。《罗浮山志》(元门必读)3本,《康熙字典》、《圣教要观》、《博罗县志》、《博罗驰名酥糖》、《医方集解卷》等一批珍贵历史史料。还有曾、邓、陈、车、张、黄、萧等姓氏族谱12本。

这类档案资料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从社会上征集和向各单位收集;二是从书店订购或购置;三是自编或合编形式编辑的内部资料。

利用和编研

博罗县档案馆非常重视档案利用工作,已依法向社会开放1997年前档案5500卷,为领导决策、机构改革、土地纠纷、编史修志等问题提供了大量的凭证材料,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五年来接待利用者2037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465卷(册)。

为提高档案资料的查全率和查准率,迅速、准确地提供利用,该馆对全部馆藏档案、资料编制了多种检索工具,现有全引目录251本,专题目录6本,人物卡片4818张,编制有《档案查阅利用规划》,《档案全宗名册》等。2002年起,采用DARMS文件档案资料计算机综合管理系统录入了全部分馆藏档案和信息。

自建馆以来,采用自编或合编等方式,编纂了18种共158.7万字的档案参考资料。主要有《博罗县土改运动史》、《博罗县各中学简史》、《博罗县各小学简史》、《博罗县治水规划意见》、《中共博罗县组织史资料》、《博罗县政军统群组织史资料》等。

本馆保存的现行机关档案

1 、中共博罗县委、党群系统的档案。博罗县委、县委办、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档案。

2、博罗县政府及直属机关局的档案。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档案局等单位的档案。

3、博罗县计委系统的档案。县计委、县统计局、县劳动局、县物资局等单位的档案。

4、博罗县农委系统的档案。县农委、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社企局等单位档案。

5、博罗县经委系统的档案。县经委、工交办、工业局、交通局、公路局、邮电局、县医药总公司等单位的档案。

6、博罗县财贸系统的档案。县财办、财贸部、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人民银行等单位的档案。

7、博罗县科教系统的档案。县文教办、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博罗中学等单位的档案。

8、博罗县政法系统的档案。县政法系、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的档案。

9、县乡、镇系统的档案有。蓝田、石坝、麻陂、观阁、杨村、公庄、柏塘、泰美、仍图、平安、响水、湖镇、横河、长宁、福田、石湾、九潭、园洲、龙溪、龙华、义和、罗阳镇、附城、鸡麻地乡、水上等单位的档案。

以上单位的档案主要内容是历史重大会议,政治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构、区域、体制、人事及工、农、财贸、文教、政法等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为了科学地管理档案、资料,逐步把我馆建设成为全县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和查找利用档案资料的中心,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县档案馆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档案馆职责》、《县档案馆征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档案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防火责任制》、《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则》、《资料管理规则》、《档案查阅利用规则》、《档案鉴定、开放和销毁的规定》等。

为了适应档案保管和利用的需要,本馆已将所有馆藏档案按党、政序列及进馆先后编制全宗号。理顺了目录号、卷号、页号。科技、专门、声像档案分别排列存放。箱柜排列做到一个库房内一种规格、品种、颜色相对统一。

清理了馆藏内所有积存零数文件。所有档案均编制了全引目录。另外,还编有人物卡片4818张,专题目录、索引一批,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着录标引。

档案馆库房建筑及馆内设备

博罗县档案馆大楼坐落在县政府大院内南侧,四周花埔绿化,有园林之称,环境幽雅。本馆于一九九O年十二月破土兴建,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竣工投入使用,二OO一年全面维修装饰,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四层,已建三层,库房有回字形走廊,建筑面积达1056平方米。外墙安装不锈钢窗和防盗网,墙壁贴陶瓷马赛克装饰,地板为水磨石。档案馆坐南向北,不仅通风透气,而且冬暖夏凉,能有效地控制库房内的温湿度。

档案馆大楼第一层为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复印室、财会室及整理操作室、局长室。第二层为县委、县政府和各机关单位及乡镇重要档案库房,图书、资料室。图书资料室内陈列有博罗县及本馆的基本情况资料及各种工具书。第三层为报纸库房,荣誉陈列室,消毒室,外单位寄存档案库房。

档案馆内各个科室均安装有空调和风扇,主要设备有:铁柜144套,木柜10个,玻璃条柜4个,地图柜3个,报纸密集架5列,玻璃资料柜40个,卡片箱3套,去湿机4台,打字机3台,照相机2部,复印机1台,计算机10台。消防灭火器26个,陈列柜8个。还有办公台25张,办公椅45张,切纸刀2把及档案装具一批。

档案的利用和开发

为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提高查阅率和查准率,并能迅速、准确地提供利用,档案馆制定有《档案查阅利用规则》,编制了《档案全宗名册》、《全引目录》以及各种专题目录,卡片、专题索引等。

近年来,档案为编史修志,落实各项政策,解决经济纠纷等问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据统计,2001—2006年,来馆查阅档案有5867人次,查阅档案资料达18613卷(册),其中,复印利用13628份(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我馆依照开放档案的实施细则,经过档案鉴定小组对期满30年到期开放的档案进行鉴定审核,编制开放档案目录86本,开放档案资料7406卷(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身份证、工作证或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上述范围内的档案资料。

港、澳、台同胞和侨胞凭个人身份证或有关单位介绍,可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利用开放的档案,应由有关主管机关介绍,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利用开放档案和有关资料。凡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可以在着述中引用;但如需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必须征得本馆同意并签订出版合同。

博罗县馆现有档案目录416本。全部馆藏档案实现了文件级计算机管理。现已录入计算机案卷目录27599条,卷内目录280321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