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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袁州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灌婴筑宜春城以来,就有"赣湘孔道"之称,地理位置
历来为州、府、郡、路治的宜春城(今宜春市袁州区)是现江西境内保存建城最久三个城市之一,南昌、九江、宜春同时建县,至今有2200多年历史。[1]
古代历史
上古先秦
夏商西周属扬州。
春秋属吴,吴亡属越,越亡属楚。
秦汉三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属九江郡。
汉高祖分九江郡地立淮南国,又分淮南国地立豫章郡,汉高祖六年(前201),令天下郡邑皆筑城,灌婴筑宜春城,始立宜春县。宜春之名源于城西美泉,以其"夏冷冬暖,莹媚如春,饮之宜人"而得名。西汉元光六年(前129),汉武帝立宜春侯国,属豫章郡,封长沙定王刘发之子刘成为宜春侯。刘成于宜春城中筑五台,其中的宜春台尚存。元鼎五年(前112),刘成免,宜春侯国除,复立宜春县,仍属豫章郡。王莽代汉,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改修晓县为宜春县,隶属豫章郡。
三国孙吴宝鼎二年(267),分豫章郡、长沙郡、庐陵郡地设立安成郡,宜春县属安成郡归扬州(治建康,今南京)。分宜春县地增设萍乡县、新渝县属安成郡。
两晋隋唐
晋太康元年(280年),改宜春县为宜阳县,宜阳县、萍乡县、新渝县仍属安成郡归扬州。晋武帝司马炎灭吴,以宜春之名与宣穆皇太后张春华(司马炎祖母,司马懿之妻)同名,为避讳,改宜春为宜阳。
318年西晋皇室后裔司马睿在建康(今南京)重建晋室,史称东晋。宜阳县、萍乡县、新渝县属安成郡归江州(治柴桑,今九江)。
从420年刘裕废晋帝建立南朝宋,至589年隋朝灭南朝陈统一全国。宜阳县、萍乡县、新渝县属安成郡归江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新渝入吴平县。开皇十一年(591年),废安成郡,吴平县并入宜春县,于宜春县置袁州,因袁山而名,而袁山又以隐居于此的高士袁京而名。大业初年(605)改袁州为宜春郡,领宜春、萍乡、新渝三县。
唐武德五年(622年),改宜春郡为袁州领宜春、萍乡、新渝三县。同年新渝撤县,分新渝东北部置始平县,县西南地域为西吴州。武德七年始平、西吴州俱废,复置新渝县,属袁州。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袁州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宜春郡属江南西道,宜春县均为治。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州为郡,新渝县名因传写之误将渝改为喻,以后相承作喻,属宜春郡。乾元元年(758)年,又改郡为州。唐末属杨吴。杨吴顺义元年(921年),始置万载县,属袁州,南唐保大十年(952年)改属筠州。
五代十国
907年朱温篡唐改国号"梁",史称"后梁"。唐灭以后袁州改属吴国、南唐(902年杨行密始立"吴国";939年徐知诰改国号为"唐",历史称"南唐")。
两宋元明清
960年赵匡胤篡后周改国号"宋",袁州仍属南唐,辖宜春、萍乡、新喻。975年宋灭南唐,袁州属宋,万载县由筠州划入袁州。雍熙元年(984年)分宜春县神龙、招贤、丰乐、化全、儒林、彰善、挺秀、文标、旌儒、清教10乡置分宜县,仍属袁州。淳化三年(992),割新喻县入临江军。此后九百余年,袁州一直管辖宜春、萍乡、分宜、万载四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立袁州安抚司,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袁州府为袁州路,设总管府立录事司。至元十九年(1282年),袁州路隶属江西行省。元贞元年(1295年)升萍乡县为萍乡州属袁州路。(注:新喻县在元贞元年升为新喻州,属临江路。明洪武二年(1369)改州复县,隶属临江府。)
明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以袁州路为袁州府,除录事司,宜春县仍为治地。洪武二年(1369年),萍乡由州改为县,袁州府领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四县。(注:新喻县仍沿旧制)。
清康熙之后,袁州府隶瑞袁临道(道尹驻高安)。清末袁州府辖: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共4县。(注:新喻县沿袭明制)。[2]
近代历史
民国3年(1914年),全省分四道(豫章、赣南、浔阳、庐陵),裁袁州府,宜春、萍乡、分宜、万载四县属庐陵道。民国15年(1926年),宜春、萍乡、分宜、万载四县直属于省。民国20年夏,宜春、萍乡、分宜、万载三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萍乡县属第八行政区;民国21年宜春、分宜、万载四县属第八行政区;民国24年宜春、萍乡、分宜、万载四县改属第二行政区。
现代历史
1949年7月设袁州分区驻地宜春县。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隶属南昌专员公署。1957年新喻改名新余。1958年12月20日,南昌专员公署迁宜春县城,1959年元旦,更名为宜春专员公署,1970年改宜春地区,萍乡划出升省辖市。1983年7月,恢复新余市,分宜县划入。1979年10月8日,划出宜春县部分地域设立宜春市,与宜春县同属宜春地区。1985年3月29日,撤宜春县,划入宜春市。2000年8月,撤宜春地区,设立宜春市(地级),原县级宜春市改为袁州区。1949年划入上高、奉新、宜丰等县。宜春市辖袁州区和奉新、万载、上高、宜丰、靖安、铜鼓6县,代管丰城、樟树、高安3市,宜春市人民政府设在袁州区。
宜春县:
1979年10月8日,划出宜春县部分地域设立宜春市,与宜春县同属宜春地区。1985年3月29日,撤宜春县,划入宜春市。2000年8月,撤宜春地区,设立宜春市(地级),原县级宜春市改为袁州区。
分宜县:
1983年分宜县划归新余市。
萍乡县:
1949年-1970年,萍乡县隶属宜春专员公署;1970年3月萍乡为省辖市。
新喻县:
1957年新喻改名新余;1949年-1983年,新余县隶属宜春地区;1983年7月,恢复新余市。
万载县:
2000年8月,撤销宜春地区,万载县仍隶属宜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