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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图书馆的前身是台山县立图书馆,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公元1933年)由台山县政府决定组建的。新中国成立后,台山市图书馆1958年建馆。1986年得伍舜德先生捐资兴建南座,黄乾亨、黄干利先生昆仲捐资兴建东座的新馆舍,园林式设计[1],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5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85平方米。可藏书40万册,有成人阅览座位360个,少儿阅览座位72个。现有纸质图书28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还根据台山市的地方特色设有地方资料、华侨资料,排球资料等专藏。

基本介绍

台山市图书馆的前身是台山县立图书馆,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公元1933年)由台山县政府决定组建的。新中国成立后,台山市图书馆1958年建馆。1986年得伍舜德先生捐资兴建南座,黄乾亨、黄干利先生昆仲捐资兴建东座的新馆舍,园林式设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5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85平方米。

馆内设外借处、综合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特藏资料阅览室、多媒体电子阅览室阅览室、少儿阅览室、信息部、采编室,教育辅导部及影视报告厅。年接待读者20多万人次。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六次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及多次评为地方先进文明单位[2]

市图书馆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台山基层中心。馆内业务使用电脑管理,建有“华侨资料”、“今日话当年(台山)”、“台山专家名流”等专题数据。与省馆联网,文献资源共享。

展厅展馆

本馆共设有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综合阅览室、特藏阅览室、外借部、儿童阅览室、采编部、信息部、培训中心、办公室等部门。现将各个部门介绍如下: ?

外借部

位于馆内南座一楼的外借部,共有图书10多万册,采用全开架式的借阅方式,设有新书专柜、热门书专柜等二个专柜,每月定期写出新书报道,给读者介绍新的书。凭借书证外借图书,具体办证方法见办证指南。

报刊阅览室

位于馆内东座一楼左侧的报刊阅览室共有各类报纸160多种,杂志400多种,内容丰富,深受读者喜爱。共设有读者座位250多个,不须凭证就可入室免费阅览。装订成册的期刊可凭借阅证阅览。

少儿阅览室

专为少儿设置的藏书室,欢迎小朋友来阅览。如需借阅,可以办理少儿借阅证,凭证一次借阅一至二册图书,借期一个月。

电子阅览室

自96年初正式启用以来,服务内容及阅览环境不断扩充,现有多媒体电脑光盘、软件光盘、各类VCD影碟数千张,电脑设备90多台,颇受读者喜爱。 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免费网上读者阅览服务。2、多媒体电脑和VCD机给读者在馆内上机学习及观看影碟。

信息部

服务内容:1、专题检索服务 通过远程电脑联网及其他多种途径,为社会各界查询各类所需信息,包括各行业的专业技术资料、产品、生产厂家、企业地址、市场动态、 国家标准、各式线路图表、行业政策法规等各类专题资料。 2、剪报服务 根据企业或读者所拟专题,广泛搜集报刊资料。3、复印服务。

特藏阅览室

该阅览室收集了台山地区及五邑地区各种定期和不定期出版物共20000多册,范围包括本市市直机关及新闻出版部门,科研机构,厂矿,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所编印的简报、通讯、书籍、杂志、报刊、学校、教材、目录、索引、图片、画册、手册、年鉴、地图、资料汇编、会议特刊、专刊、科技资料、成果汇编、产品目录等公开流通的和一般性质的内部刊物以及本市的侨刊、报纸。藏书特色以地方文献资料、排球资料、华侨资料为主,并收藏有古籍线装书近一万册。

培训中心

承接社会各界教育培训及各种讲座。

馆藏实力

可藏书40万册,有成人阅览座位360个,少儿阅览座位72个。现有纸质图书28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还根据台山市的地方特色设有地方资料、华侨资料,排球资料等专藏。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部门

开放时间

每天

逢星期二、四、六晚上

报刊阅览室

8:00--11.:30 14:00--17:30

19:00--21:30

外借部

8:00--11.:30 14:00--17:30

19:00--21:30

少儿阅览室

8:00--11.:30 14:00--17:30

?19:00--21:30

信息部

8:00--11.:3014:30--17:30

特藏阅览室

8:00--11.:30 14:30--17:30

电子阅览室

8:00--11.:30 14:00--17:30

19:00--21:30

视障阅览室

8:00--11.:30 14:00--17:30

展览厅

8:00--11.:30 14:00--17:30

19:00--21:30

自修室

8:00--21:30

入馆须知

1. 进入阅览室须持本馆读者借阅证。

2.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3.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4.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6.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服务项目

图书借阅

阅览本馆的期刊、地方文献资料,借阅图书和过刊资料。

专题检索服务

通过远程电脑联网及其他多种途径,为社会各界查询各类所需信息,包括各行业的专业技术资料、产品、生产厂家、企业地址、市场动态、国家标准、各式线路图表、行业政策法规等各类专题资料。

剪报服务

根据企业或读者所拟专题,广泛搜集报刊资料,定期以报形式提供。

参考咨询服务

网上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服务

会场与展览服务

拥有一个150个座位学术报告厅,装饰典雅,适合举行各种会议,讲座,学术报告等。位于馆内的小型展览长廊,共90平方米,经常举办各种个人和集体的书画展,摄影展,手工作品展,以及一些政府宣传性展览。

复印及打印资料

一楼的信息部为读者提供资料的复印及打印服务,一楼的电子阅览室提供扫描及打印服务。

免费网上浏览

绿色上网,浏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各种信息资源。

读者培训

举办各类读者社会培训及培训班,欢迎广大读者前来报名学习

办证指引

1.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馆免费办理借书证。

2.书证办理及按金收取方法:

成人书证可借1-3册:

1册按金=30元

2册按金=60元

3册按金=90元

少儿书证可借1-2册:

1册按金=10元

2册按金=20元

贵重图书需临时加收按金,还书时退回,凭书证可免费在电子阅览室上网。

3.书证使用期一年,到期须验证,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如不验证,又不退证者,按金从办证之日计起,超过两年作自动放弃处理。

4.遗失书证,请马上到外借部办理挂失手续。若找到原证,可到办证处声明解除挂失。挂失15天后,可持身份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可退回按金或补办新证。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负责。

5.退证:凭书证、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在图书馆规定期限即一年内取回按金。未满12周岁的少儿读者需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方可办理退证。

6.领证地点:图书馆东座地下外借部。

借阅规则

外借部借阅制度

1.借书证有效期1年,图书借期为三十天,逾期1天每册交违约金0.1元。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到书库入口处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库。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所选书的空位,如阅后不借,请把书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确定要借的书后,连同“代书板”一并交给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3.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该书是否有污损、缺页、涂画、圈点等现象。如有,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章。

报刊阅览室规则

本阅览室提供当年报刊阅览和馆藏报刊合订本阅览。

1.读者可自行入室免费阅览。每位读者一次可在架位上取阅二册刊物,阅后按号归放原处。

2.不得携带提包、书刊、雨具等入室。各室书刊只能在该室阅览,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

3.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吃东西、大声喧哗、谈笑聊天,衣着不整者谢绝入内。

4.未开架陈列的报刊合订本,读者可通过目录查询检索,填写索书单,向工作人员索取。

5.对于有特殊需求的读者,本部门可实行上门服务。

6.对于有科研课题和有明确研究方向的读者,本室可提供代查、代阅和定题服务。

7.读者需复制书刊资料,须遵守本馆有关书刊复制的规定,经工作人员允许,到服务台办理手续并交纳足够数量的押金后,到指定复印室(缩微室)复印(制)。外地读者可来函来电委托代办资料的复印(制),但须预付复印(制)费和邮寄费,多退少补。

综合阅览室规则

本室开架提供各科参考工具书,检索工具书,地方文献及学术、资料性期刊。

1.读者凭个人有效证件入内查询,入室请先行登记,必要时请认真填写《读者查阅资料登记表》。

2.查阅时可以摘录,但不允许整章、整节甚至整部地誊抄。如要复印、复制、影写,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书刊复印手续后再携带文献至本馆复印室复制,用完后立即归还。

3.请爱护馆藏资料,利用时不要在书上划杠、圈点、作记号、加评语。损毁书刊者按损坏程度赔款。

4.请在室内阅览,不要将书带出室外,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大声喧哗 ,不得携带提包、书刊、雨具等物入室。

特藏阅览室规则

本阅览室提供各类地方资料、华侨资料、排球资料等特色服务,并拥有馆藏古籍图书供查阅。部分古籍图书只提供复印本参阅。

1.读者凭借书证及有效证件入内查询,入室请先行登记,认真填写《读者查阅资料登记表》。本室的文献资料只供查询,概不借出.

2.为保护珍贵文献、古籍、碑帖、艺术画册等专藏文献,仅向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和研究的人员提供查阅。

3.本室工作人员可为读者提供代查、代阅、课题检索和咨询服务,或对读者查检目录提供帮助。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凡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服从我馆管理的持证读者,均可进入本室阅读,读者入室请办理上机证或临时上机证。

2.严禁在本室使用外来光盘。不得传阅不文明的软盘、光盘或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电脑软件、光盘资料。

3.本室所属各类电子出版物一律不得外借。需复制所阅文献,请向工作人员申请,由工作人员办理。

4.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大声喧哗。

历史沿革

台山市图书馆是我国历史悠久的县级图书馆之一,它始建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至今已有234年之久了。

1770年,新宁(现台山市)知县康基田发动全县知识分子和商人捐银1400两,在现台山市中医院处修建宁阳书院,院内筑有藏书楼。它就是台山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台山市图书馆的前身。

到了光绪八年(1882年),宁阳书院经历112年风雨,已行将倒塌。新宁知县曾珩松倡议捐资在珠峰山(现台师中学校址)重建规模宏大的宁阳书院。新建的宁阳书院藏书楼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落成。

宁阳书院藏书楼落成之日,正是中国思想界激烈动荡之时。此前的1895年,康有为梁启超在北京发动了“公车上书”,要求变法;1896年,梁启超在上海创办《时务报》,系统地宣传维新变法的主张,在中国知识界引起强烈的震动。宁阳书院教师黄朝槐深受梁启超的影响,他于1898年5月即戊戍变法前一个月,在台山发起成立“大学会”,并倡议全县知识分子捐资,购买介绍近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中西有用图书”,放在宁阳书院藏书楼,使藏书楼成为宣传新知识的阵地。

宁阳书院于1905年改名为宁阳高等小学堂,1913年改组为新宁县立师范学校,1914年易名为台山县立师范学校,藏书楼成为学校图书馆。

1922年,藏书楼一分为二,划分为台山县立通俗图书馆和台山县立师范学校图书馆。

台山县立通俗图书馆1922年时暂设在县府内,1923年暂借县前路旧式祠堂为馆址。1928年时,台山、开平两县留美学生捐资订购当年北京上海出版的新书,使图书馆藏书达到5800册,年经费2160元。图书馆在台城草朗街和台山五十墟各设一所阅报社,各有报刊二十多份,年经费名为300元。1934年,台山县政府在学宫路修建了台山县立图书馆新馆,并拨1万元购买图书和设备。

台山县立图书馆的职责除图书供阅外,还有开设免费的“夜半学校”,吸收识字不多的青年学习,并指导全县学校图书馆、乡村图书馆和阅书报社的工作。

台山在1914年出现都斛莘村阅书报社和公益中华基督教会阅书报社。到1934年,全县阅书报社增加到49所;图书馆有6所:台城青年全图书馆、公益大振图书馆、十区喜村秉正图书馆、海晏明胜图书馆、斗山浮石村图书馆和三合图书馆。1941年3月3日,日本侵略者攻陷台山,将台山县立图书馆和台师藏书楼的馆藏珍贵典籍悉数劫走,仅县立图书馆事先抢运出《四部丛刊》24箱1300册。

1946年,县图书馆改名为台山县立民众教育馆。1949年10月台山解放后,由台山县人民文化馆办理图书馆业务。1959年2月1日,台山县图书馆正式开放。

现在台山市图书馆馆址,是台山市旅港乡亲伍舜德先生捐资180万港元,黄乾亨、黄干利昆仲合捐180万港元修建的,1987年1月12日正式启用。台山市图书馆外观既有古色古香的民族特色,又有高雅大方的现代美感。它花园广阔、环境优美而幽静,适于读者在内学习。它占地1507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80平方米。馆内有外借室、参考阅览室、特藏资料室、儿童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和自修室。馆藏书籍20万册,其中有《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乾隆版《二十四史》等珍贵古籍6000多册,有《白沙子全集》、《陈少白太夫人哀思录》等五邑典籍,其中《开平县志(1932年版)为五邑公共藏书孤本》。

近年来,图书馆深入地摊和废品站收集台山古籍和旧报刊,2000年12月在废品站抢救出两张新宁铁路载火车过江轮渡照片两张。2003年12月《台山报》停刊之前,图书馆在《台山报》设有《台山历史》、《台山专家名流》和《当年今日》三个栏目,系统地向读者介绍台山历史。2001年元旦,图书馆编发了两个整版的《台山百年回眸》,刊出珍贵的历史照片。2003年11月25日,在《台山报》刊出两版的《1909-1949台山报刊史》。

台山市图书馆自1990年以来,多次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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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