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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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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2任總統府秘書長 |
第7任新疆省政府主席 |
中華民國第6任行政院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
第6任貴州省政府主席 |
第8任安徽省政府主席 |
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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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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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革命活動
- 1900年(光緒26年),吳忠信入南京的江南將弁學堂。1905年(光緒31年)畢業後,入陸軍第九鎮任官。1906年,經楊卓林介紹,秘密加入中國同盟會。1908年(光緒34年),升為二等參謀官。1911年(宣統3年)辛亥革命爆發,吳忠信隨陸軍第九鎮統制徐紹楨參加革命派的起義,在南京同張勳率領的清軍交戰。
- 1912年(民國元年),南京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吳忠信被任命為員警總監。袁世凱出任臨時大總統後,吳忠信被任命為寧鎮澄淞四路要塞司令。不久辭職,擔任以上海為據點的中國同盟會機關報《民立報》的經理兼代理社長,輔佐社長于右任。
- 1913年(民國2年)二次革命爆發,吳忠信參加革命派,黃興任南京討袁軍總司令,吳忠信應邀再度出任南京員警總監,革命派敗北後流亡日本。1914年(民國3年)孫文(孫中山)創立中華革命黨,吳忠信參加。1915年(民國4年),奉孫文之命回到上海,輔佐陳其美策劃反袁起義。
護法運動
- 1917年(民國6年),孫文開始護法運動,吳忠信參加,任粵軍的上校參謀。以後在各地轉戰。1921年(民國10年),任桂林衛戌司令兼大本營憲兵司令。1922年(民國11年),孫文、張作霖、段祺瑞三角同盟結成,吳忠信為孫文方面的全權軍事代表。其後吳忠信病倒,在蘇州療養三年,其病方愈。
- 1926年(民國15年)夏,廣州國民政府開始北伐。吳忠信應南昌的蔣介石邀請,出任其幕僚。1928年3月2日至1930年3月17日,任安徽省政府委員。1929年(民國18年)2月,吳忠信赴海外視察。1931年2月16日至1932年5月4日,任監察院監察委員。1932年(民國21年)4月5日,被任命為安徽省政府主席,任內整備地方制度,削減財政支出。但是,他逐漸與安徽省內的官吏因財政問題發生對立,乃於1933年(民國22年)5月辭任。此後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總參議。
- 1935年(民國24年)4月,就任貴州省政府主席。任內努力嚴肅綱紀,振興地方經濟。此外,還與相鄰的廣西省的新桂系調整了關係。1935年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 1936年(民國25年)8月,吳忠信就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為流亡中國內地的九世班禪返回西藏之事進行了努力。1937年(民國26年)九世班禪在青海玉樹圓寂,吳忠信促成其靈柩返回西藏。此外,考試院院長戴季陶還赴西康省致祭。
- 1940年(民國29年)2月,十四世達賴坐床典禮在拉薩舉行,吳忠信時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代表國民政府參加坐床典禮。1941年(民國30年)9月,吳忠信被任命為甘寧青區黨政工作考察團團長。
新疆省政府主席
- 1942年赴新疆省同盛世才交涉。1942年12月,任中國邊政學會理事長,創辦月刊《邊政公論》。
- 1944年(民國33年)8月,吳忠信接替盛世才任新疆省政府主席(保安總司令由第八戰區司令長官朱紹良代理)。吳忠信釋放了被盛世才逮捕的包爾漢•沙希迪等各民族、各界人物,採取綏靖政策。同年11月,三區革命成立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吳忠信未能制止。結果,經過蘇聯同國民政府交涉,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問題暫時解決。1946年(民國35年)3月,吳忠信辭去新疆省政府主席職務。
國民大會代表
- 1947年,任國民政府委員。同年,在原籍安徽省合肥縣當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12月24日,蔣介石特任吳忠信為總統府秘書長,原任吳鼎昌准免本職。
- 1949年3月3日,到溪口3月10日,蔣介石送吳忠信「赴杭州」後隨蔣介石敗走臺灣,任總統府資政。1950年,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53年,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忠信曾獲頒一等景星勳章、二等采玉大勳章。
- 1959年(民國48年)12月16日,吳忠信在臺北病逝。享年76歲(滿75歳)
逝世
- 1959年(民國48年)12月16日,吳忠信在臺北病逝。享年76歲(滿75歳)
著作
吳忠信自1926年起寫日記,從無間斷,至1959年10月28日病瀉加劇時始停,然猶逐日另紙略記要點,以備病癒補入,不意竟即終止於該日。 吳忠信的主要著作有:
- 《西藏紀要》
學歷
- 江南將弁學堂
經歷
- (清朝)陸軍第9鎮35標第3營管帶(1905年)
- (臨時政府)江浙滬聯軍總司令部執法官兼兵站總監(1911年)
- (臨時政府)南京首都警察總監(1912年)
- (護法政府)粵軍第7支隊司令兼汀州綏靖主任(1917年-1918年)
- (護法政府)粵軍第2軍總指揮(1919年)
- (護法政府)粵軍第7獨立旅旅長(1920年)
- (護法政府)粵軍獨立第7旅旅長兼廣州大本營憲兵司令(1921年)
- (國民政府)江蘇省政府委員(1927年)
- (國民政府)淞滬警察廳長(1927年)
- (國民政府)安徽省政府委員(1928年)
- (國民政府)華北編遣委員會主任委員(1928年)
- (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1929年)
- (國民政府)導淮委員會常委、監察院監察委員(1931年)
- (國民政府)安徽省政府委員兼主席(1932年3月-1933年5月)
- (國民政府)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總參議(1933年5月)
- (國民政府)貴州省政府委員兼主席(1935年)
- (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第5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11月)
- (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1936年8月-1944年8月)
- (國民政府)甘寧青區黨政工作考察團團長(1941年9月)
- (國民政府)中國邊政學會理事長(1941年12月)
- (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1944年5月)
- (國民政府)新疆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1944年9月-1946年6月)
- (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委員(1947年4月)
- (國民政府)第1屆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11月)
- (中華民國)總統府資政(1948年3月)
-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1948年12月)
-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常務理事及中國銀行董事(1950年)
-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50年8月)
-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中央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1953年)
公職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 ||
前任: 陳調元 |
安徽省政府主席 1932年4月—1933年5月 |
繼任: 劉鎮華 |
前任: 王家烈 |
貴州省政府主席 1935年4月—1936年8月 |
繼任: 顧祝同 |
前任: 林雲陔 |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1936年8月—1944年12月 |
繼任: 羅良鑑 |
前任: 盛世才 |
新疆省政府主席 1944年8月—1946年3月 |
繼任: 張治中 |
中華民國 | ||
前任: 吳鼎昌 |
總統府秘書長 1948年12月—1949年1月 |
繼任: 翁文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