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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麟征(?年-1644年),字圣生,浙江海盐县人。明末政治人物,北京城破后自杀殉国。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授福建建昌府推官,父丧丁忧归里。守丧期满,补兴化府推官。

崇祯五年(1632年),擢吏科给事中,有直言之名。不久,上疏乞假葬父,数年方还朝。弹劾吏部尚书田唯嘉贪赃,唯嘉罢官。再迁刑科给事中,又因继母丧事去职。服阕,起为吏科都给事中。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推太常寺少卿。不久,李自成大军逼近京师,麟征奉命守西直门。敌人猛攻,麟征紧急入朝禀报,至午门魏藻德阻拦,返回西直门。次日,城陷。邸宅已被敌兵占据,于是道旁祠,作书诀家人曰:“祖宗二百七十馀年宗社,一旦至此,虽上有亢龙之悔,下有鱼烂之殃,而身居谏垣,无所匡救,法当褫服。殓用角巾青衫,覆以单衾,以志吾哀。”解带自缢,被家人救醒,央求其先与好友祝渊诀别。第二天,麟征对祝渊慷慨陈词:“忆登第时梦隐士刘宗周文信国《零丁洋》诗,今山河碎矣,不死何为!”再度自缢。赠兵部右侍郎,谥忠节。清朝赐谥贞肃[1]。《明史》有传。[2]

参考文献

  1. 《明史纪事本末·卷80》:太常少卿吴麟征,奉命守西直门。贼势急,同守者相继避去。麟征遗友人书曰:“时事决裂,一旦至此。同官潜身远害,某惟致命遂志,自矢而已。”丁未城陷,徒步归,贼已据其邸,因入道左三元祠。时传天子蒙尘,有劝公南归,不应。同官来,招之降贼,怒挥之户外,遂自经。家人救之苏,泣而请曰:“明旦待祝孝廉至,可一诀。”麟征许之。先是,祝孝廉渊以奏保刘宗周被逮留京师。渊晨至,麟征酌酒慷慨与别,曰:“自我登第,时梦见隐士刘宗周题文信国《零丁洋诗》二语于壁,数实为之。今老矣,山河破碎,不死何为!”相对泣数行下,因作书诀家人曰:“祖宗二百七十年宗社,一旦而失。身居谏垣,无所匡救,法应褫服。殓时用角巾青衫,覆以单衾,籍以布席足矣。茫茫泉路,咽咽寸心,所以瞑予目者,又不在乎此也。罪臣吴麟征绝笔。”书毕,投缳死之。渊为视含殓乃去。
  2. 《明史·26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