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西庵孙先生前翰林典籍吏科给事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哭西庵孙先生前翰林典籍吏科给事》是一首中国古诗,也称为古体诗。
古体诗是依照古代的诗体来写的。在唐人看来,从<诗经[1]>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因此,所谓依照古代的诗体,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诗人们所写的古体诗,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受近体诗的格律的束缚。唐初开始形成的、在字数、声韵、对仗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的一种格律诗,就是我们所说的近体诗。近体诗是同古体诗相对而言的。唐代以及其后的诗人仍有写古体诗的。我们可以说。凡不受近体格律的束缚的,都是古体诗。古体诗分为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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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佳气属英髦,霁月光风品格高。籍籍才名台阁器,斑斑文彩凤凰毛。 青年登第心何壮,白首从戎气尚豪。垂老天涯零落尽,空馀遗恨满江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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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黎贞 |
近体诗和格律诗
近体诗也叫今体诗,近体诗就是格律诗,所谓近体是相对于古体诗来说的。其实“格诗”还不同于“律诗”,格诗是指气格高古的古体诗,但是后人把律诗直接就叫做“格律诗”了。
格律诗的出现始于南北朝的齐永明体,沈约等人的四声理论风靡大江南北,诗歌中四声平仄的引入诞生了初期的格律诗。
初唐以前的格律诗已经有了平仄、对仗、押平声韵的习惯,在初唐上官仪时期,黏连的规则也被接受,在杜审言、沈佺期、宋之问的时期基本成熟。
格律诗有四个要求符合标准才能成为合格的格律诗,平仄、对仗、押韵、黏连。简单说,格律诗就是把四种平仄协调的句式,按照对仗、黏连的规则组合成三种:四句(绝句)、八句(五七律)、排律(八句以上)。格律诗基本是五言和七言两种,有极少的六言(有点争议),没有杂言诗。另外押韵必须平声韵。
作诗时用不用格律是诗人的自由,无论近体诗还是古体诗都有流传千古的佳作。但格律是学习诗词的基本功,这是古代读书人的启蒙教育必学内容。隋朝以后的古人中,没有不懂格律的诗人[2]。
参考文献
- ↑ 《诗经》305首,你至少要会背这23首巅峰之作收藏!,搜狐,2023-04-20
- ↑ 古律新韵均成诗——“守正容新”白化格律诗词探讨 ,搜狐,2023-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