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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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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演员 | |||
本名 | 唐振青 | ||
罗马拼音 | Tang Ching | ||
别名 | 唐治民 | ||
国籍 | 香港 | ||
籍贯 | 福建福州 | ||
出生 |
1924年(99-100岁) 中国-1912河南县郑州 | ||
职业 | 演员 | ||
语言 | 华语 | ||
教育程度 | 农村学校毕业 | ||
配偶 | 林富美(1958年结婚) | ||
儿女 | 一子 | ||
出道日期 | 1953年 | ||
出道作品 | 《烽火丽人》 | ||
活跃年代 | 1955年至1978年 | ||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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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菁(1924年-),男,中华民国电影演员,河南县郑州人,本名唐振青。
生平
唐菁毕业于农村学校,曾任畜牧场的技工及管理员。1948年投考空军,担任空军摄影师,后转为地勤人员。
1949年随国民党赴台。1953年考入农业教育电影公司,1963年因《黑夜到黎明》获金马奖最佳男主角奖。之后唐菁前往香港,并在香港定居,曾加入邵氏、嘉禾等电影公司。
入行30多年,拍摄电影七十多部。后退居幕后做配音。
1980年代中,弃影从商。
外遇迷雾
1958年1月,唐菁与小七岁的林富美正式结婚,典礼由“中影”总经理李叶主持,于摄影厂A棚举行,灯火辉煌、喜气洋洋,锋头一时无二。
新婚不到半年,唐菁为新片前往香港,短居公寓的正面对,就是莺莺燕燕聚集的舞厅,他不讳言常与女性接触,但都是“自然而然成为朋友”,更从未忘记“已婚”身份。同年底,夫妻感情颇佳的唐菁,开玩笑称另一半“移情别恋”,对象其实是强褓中的儿子。尽管不时有暧昧不明的绯闻,偶尔打翻太座醋坛,但他都是“硬著头皮默默静待训示”,没有任何结束婚姻关系的念头。直到与“电懋”签下一纸合约,暂别妻儿单身赴任,才使看似稳定的关系浮现裂痕……
拍完〈聊斋志异〉,阔别十五个月的唐菁为〈雷堡风云〉回台,行李塞满各式毛衣皮鞋和打字机,他甘之如饴:“这都是我从香港带回来孝敬太座的,还替我六岁的宝贝儿子买了一大堆玩具!”爱家爱妻爱子的好丈夫好父亲形象,却在两个月后嘎然而止。一则由“电懋”女星陈方母亲刊登“驳斥香港某周刊报导唐菁婚变与女儿有关”的启示,瞬间引爆男方极力淡化的家庭风暴。最初,唐菁不明就里:“外传和妻子闹婚变,并不确实,但两人之间确实因谣传而发生严重误会。”被指为第三者的陈方,则透过信件驳斥谣言,表明一人由台到港努力事业,且“唐菁是一个已婚的人”,所以“不会向这样一条错路上走的。”
对比两位影星的郑重澄清,林富美却在此时迁居娘家、前往香港,夫妻十几天未见,赶拍〈雷堡风云〉的唐菁神色自若:“等见面后,一定可以解释得清楚。” “我从没有过离婚的打算,为了孩子,我怎么能离婚呢!”唐菁回忆与陈方结识的经过,纯粹是赴港时的同船之谊,加上同乡、同公司的缘分,才常联袂出席社交场合。无论真假,风言风语已使他失去不少拍片机会,甚至能否在三年后与“电懋”续约也成隐忧。既然家庭生活美满,为何不接妻小就近陪伴,他的理由充足:“拍片收入并不宽裕,香港生活程度又太高,因此没有力量负担他们在港的费用。”同一时间,林富美留港数天后返台,她一面说未听闻丈夫与陈方的任何传说,一面意有所指道:“唐菁嘴巴居然如此地硬,他是不是想要我把手里的证据公布出来?”一再暗指丈夫未说实话。对唐菁有提拔恩情的袁秋枫,自然成为她谘询(抱怨)的对象,袁太太坦承自对方口中听到:“说唐菁一回到台湾,不但不对她加以慰问,反而向她提出离婚要求。”出乎意料的是,林富美未直接找陈方理论,她的说法十分理性:“离婚的要求是唐菁提出来的,一切责任都应由唐菁一人肩负!”
1965年10月,因绯闻而被“电懋”送回台湾休假的陈方,费尽辛苦得到香港一所中学聘书,借此重回男友怀抱。她在给挚友的信中写到:“为了他,即使有人告诉我回到香港是死路一条,我也是要去的……”既有如此决心,为什么先前坚决否认?陈方坦言是来自亲情压力:“年老的双亲及兄姐流著泪请求我给他们点面子,给他们做人的馀地,要我否认时,我能再抗拒吗?当然我们全错了,因为纸包不住火。” 眼见唐菁、陈方走到一起,林富美选择向台北地检署告发两人通奸及妨害名誉。她虽提出确切证据,检察官也发出传票,但法界人士多认为此举效果有限—发生地点在香港(非中华民国领域)、所犯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重本刑为三年以上者,回国后才能适用刑法处罚),也就是说,就算认定有罪,也无法给予制裁。开庭时,只有林富美在亲友陪同下应讯,她出示信件照片作为佐证,泣诉丈夫移情别恋后弃孩子于不顾……至此,夫妻情份已走到终点。“我真的希望他回来,即使是来看看儿子也好!”
林富美到省妇女会寻求支援。对方听完她的“一面之词”,深表同情却也无计可施:“地检署发出的通缉令都没有把他‘缉’回台湾,单凭妇女会的一纸公函,更不易发生效果。”“他不会回来的,我已经看得很清楚,唐菁已经把自己的妻儿置之脑后了!”理性明白覆水难收,感性还是执迷不悟,数度力挽狂澜,只剩下身份证上配偶栏的唐菁二字。
时隔两年,林富美当选台中市议员,受访时还将“破镜重圆”念兹在兹,虽再三说“他不会回来”,却也表明“不会计较”,那怕带孩子回来也愿意共同扶养。语末,她再度深情喊话:“我真的希望他回来,即使是来看看儿子也好!”
获奖
- 1963 第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男主角奖。
作品
- 关山行 (1956)
- 夜尽天明 (1957)
- 甘蔗姑娘 (1958)
- 杀人的情书 (1959)
- 艳福齐天 (1960)
- 天伦泪 (1961)
- 龙山寺之恋 (1962)
- 黑夜到黎明 (1963)
- 宝莲灯 (1964)
- 聊斋志异 (1965)
- 乱世儿女 (1966)
- 铁观音 (1967)
- 聊斋志异续集 (1967)
- 铁观音勇破爆炸党 (1968)
- 飞燕金刀 (1969)
- 怒剑狂刀 (1970)
- 追击 (1971)
- 降龙伏虎 (1971)
- 天龙八将 (1971)
- 三十六杀手 (1971)
- 黑灵官 (1972)
- 情变 (1972)
- 应召名册 (1973)
- 黑龙 (1973)
- 香港屋檐下 (1974)
- 老夫子 (1975)
- 乌龙贼阿爸 (1975)
- 天涯明月刀 (1976)
- 点只捉贼咁简单 (1977)
- 面懵心精 (1977)
- 金锁匙 (1978)
- 萧十一郎 (1978)
- 马场风暴 (1978)
- 手铐 (1979)
- 各师各法 (1979)
- 慌失失 (1979)
- 请帖 (1980)
- 失业生 (1981)
- 侠客行 (1982)
- 先生贵姓 (1984)
- 罪恶煞星 (1991)
参考文献
- 财团法人国家电影资料馆
- 首席小生的银幕上下
- 台湾影视歌人物志 1950-1965,行政院新闻局出版,页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