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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外文名:Come,ye that love the Lord,音乐类型:圣诗赞美诗(新编)。
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和文化活动,其媒介[1]是按时组织的、有规律的声波(机械波的一种)。它的基本要素包括强弱、调性、时长、音色等。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构成音乐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手段。不同类型音乐可能会强调或忽略其中的某些元素[2]。
简介
(来源:《赞美诗新编史话》)
喜乐歌
Come,ye that love the Lord
经文:“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 (启5:11)。
这首《喜乐歌》是瓦茨 (事略参阅第 12、22首)为改善当时死气沉沉的礼拜气氛而作的。原诗共十节。最初发表在瓦茨的《赞美诗与灵歌》(1707年)中。今各赞美诗都只选择其中五节。原诗的题目是《在地上的属天的快乐》。这是一首奋兴式的赞美诗,有人称它为“快乐信徒活泼生活的里程”。传说从前有一个教堂的唱诗班,不愿高唱圣诗、圣歌而愿意唱些其它歌曲,教堂中的牧师曾用这首赞美诗的第二节来劝勉他们:
未曾识主的人,自然无心歌唱;
但是上主所选子民,必将喜乐传扬。
曲作者斯皮斯 (J.M.Spiess ,1715— 1792)是德国巴伐利亚人,在德国海德尔堡的教堂任管风琴师, 1766年又在波恩任教堂管风琴师。1745年曾出版过一本根据诗篇所编的《众赞歌集》。
参考文献
- ↑ 关于媒介的名词解释详细解析,学习啦,2017-08-21
- ↑ 试论音乐的形式要素,道客巴巴,201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