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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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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是2018年嘉兴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博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电视剧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保护、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

(四)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文物和博物馆以及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博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七)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文旅融合和全域旅游。

(八)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和广播电视相关门类、旅游产业的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战略和主体(机构)培育开发规划。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主体(机构)经营行为,负责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文博、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文化、文博、广播电视和旅游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与新媒体[2]新技术新业态的融合发展。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市本级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规范经营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旅游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加大红色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推动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城市文化旅游形象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着增强。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财务处

艺术处

公共服务处(挂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牌子)

资源开发处(挂市红色旅游发展办公室牌子)

产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

市场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广播电视处

文物处

人事处(挂人才工作处牌子)

机关党委

办公室

嘉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产业促进处

嘉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规划发展处

市场开发与公共服务处

嘉兴市图书馆

行业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嘉兴市文化馆

嘉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嘉兴市旅游监察支队)

嘉兴博物馆

嘉兴市文物保护所

嘉兴美术馆(嘉兴市蒲华美术馆、嘉兴画院)

嘉兴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嘉兴市预算会计核算文体分中心

嘉兴文学院(嘉兴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现任领导

局长:周静

所获荣誉

2021年1月20日,荣获“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被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