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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是指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结成的帮派。
“四人帮”这一称谓最先由毛泽东于1974年1月初在对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机把矛头指向周恩来的批评中提出。 [1]
中共十大后,王洪文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春桥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江青与姚文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四个人结为政治团体,搞宗派活动,妄图篡党夺权。在文革期间互相勾结,逆行倒施。
1976年10月6日,华国锋、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江青、张春桥 、王洪文、姚文元及其在北京的帮派骨干实行隔离审查,粉碎“四人帮”。粉碎“四人帮”是历史性胜利,“文化大革命”十年至此结束。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进行了宣判。[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四人帮
- 外文名:Gang of Four
- 成 员: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
- 提出背景:“批林批孔”运动
- 提出时间:1974年初
- 逮 捕:1976年10月6日
- 审 判:1981年1月25日
历史背景
1965年,在毛泽东的支持下,由江青、张春桥指使,姚文元编写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文革前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一直是中央文革小组的主要成员,对“文革”的发动和打倒所谓“刘少奇、邓小平资产阶级司令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3]
1971年,在林彪出逃并丧命之后,造反派起家的王洪文从上海上调中央,不久就和江青等三人结成联盟。1973年中共十大上,王洪文被选为排名第二(仅在周恩来之后)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四人帮的势力空前强大。 1974年1月,江青等人发动了“批林批孔运动”,将矛头指向周恩来。 [4]
称呼来源
1974年7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批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搞帮派活动,说“她(江青)算上海帮呢!你们要注意呢,不要搞成四人小宗派呢。”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将江青等四人当成一个宗派提出。 1975年5月3日,毛泽东召集在北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谈话时,再次提到“三要三不要”(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并进一步对江青等四人说:“(你们)不要搞‘四人帮’,你们不要搞了,为什么要照样搞呀?为什么不和二百多个中央委员搞团结?搞少数人不好,历来不好。”此后,“四人帮”就成了江青等四人的代称。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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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桥,1917年生,山东菏泽巨野人,曾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人帮成员、文革主要策划者。四人帮被捕,张春桥法庭上一言不发,完成他最后的历史画像。于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7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1998年1月保外就医。2005年4月21日病亡。[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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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1935年生,吉林长春人。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1973年-1976年),“四人帮”成员之一。1977年7月经中共第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他的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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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1915~1991.5.14.)出生于今山东省诸城市东关街,取名李进孩,乳名二妮。祖父李纯海,父李德文,母李栾氏。文革时期,江青被称为“无产阶级文化的伟大旗手”。文革结束后,又一度被称为当代的“吕后”、“武则天”、“慈禧”,甚至“白骨精”。西方也有人称她为“中国的伊娃·裴隆”。文革后,她并与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积极策划诬陷打倒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1981年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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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1931年生,浙江诸暨人。大学毕业后从事宣传文化工作。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文革期间积极参与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是江青反革命集团核心人物之一1976年又同江青、张春桥、王洪文一起,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6年10月7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被隔离审查。1977年7月中共第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他的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6年10月刑满释放。2005年12月23日病亡。[8] |
覆灭
1976年3月下旬起,中国许多城市的群众利用清明节祭祖习俗,冲破“四人帮”的阻力,举行悼念周恩来的活动。北京群众自发汇集到天安门广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集会,纪念周恩来,痛斥“四人帮”。4月4日,这一活动达到了高潮。当天晚上,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江青等人把天安门广场的事态定性为反革命事件,决定清理广场上的花圈、标语。4月5日,愤怒的群众与部分民兵、警察和战士发生了冲突。晚上,群众遭到了驱赶、殴打和逮捕。这次事件为半年后粉碎“四人帮”集团奠定了强大的群众基础。[9]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后,“四人帮”迫不及待地要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他们盗用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名义,要全国各地重大问题及时向他们请示报告,妄图由他们指挥全国。他们私拍准备上台用的“标准像”,促使一些人写“效忠信”,四处游说,制造谣言,攻击邓小平,反对华国锋和党中央。他们还秘密串连,策划武装叛乱,甚至伪造所谓“按既定方针办”的毛泽东临终遗嘱,公开发出夺权的信号。在党和国家处于危急的时刻,1976年10月6日,华国锋、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对江青、张春桥 、王洪文、姚文元及其在北京的帮派骨干实行隔离审查。在华国锋、叶剑英的精心部署下,6日下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于当日20时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通知。通知说,常委会的议题为:一、审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清样;二、研究毛泽东纪念堂的设计方案和中南海毛泽东故居的安置。通知还说,由于需要改动毛泽东的文稿,姚文元列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时左右,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先后在中南海怀仁堂被宣布隔离审查。10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胜利,标志着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内乱从此结束。 [10][11]
审判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兼特别法庭庭长。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时第一次开庭,对江青等人进行公开审判。1981年1月25日上午宣判,认定他们均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并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 江青和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2]
- 王洪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姚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其他:陈伯达、毛远新、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至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视频
参考资料
- ↑ 第七章 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内乱 中国政府网
- ↑ 党史上的今天(10月6日) 中国政府网
- ↑ 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65年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六中全会 中国机构编制网
- ↑ 张春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 王洪文 中国政府网
- ↑ 江青 中国政府网
- ↑ 姚文元 中国政府网
- ↑ 第七章 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内乱 中国政府网
- ↑ 新中国档案:粉碎“四人帮” 中国政府网
- ↑ 党史上的今天(10月6日)中国政府网
- ↑ 1980:公审“四人帮”,开启人治走向法治的时代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