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交通运输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 |
四会市交通运输局是四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肇庆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公路、水路、港口行业实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1]政策和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和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
(三)负责交通运输(公路、港口)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运输(公路、港口)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公路、港口[2])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四)贯彻执行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全市公路规划,指导维护公路建设秩序、监督检查公路养护、管理和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促进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五)贯彻执行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公交、出租车经营秩序管理,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健康有序发展。
(六)贯彻执行港口和水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港口总体规划,指导管理港口建设和经营,促进港口建设与发展;组织拟订水路运输发展规划,指导管理水路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维护水路运输经营秩序,促进水路运输健康发展。
(七)联系铁路运营,统筹衔接铁路运输与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运输方式之间的有序对接,促进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八)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应用科技化、信息化成果以及互联网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和行业精准服务水平。
(九)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组织协调紧急客货运输,组织保障公路、水路应急畅通。
(十)统筹负责全市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肇庆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重大工作事项,负责文电、重要材料、重要会务、机要、档案、督察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来访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下属单位资产管理;负责创文、巩卫工作;牵头办理信访、12345平台、网络问政等事项;牵头负责融媒体宣传、网站建设维护、政府公开目录信息发布(含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数字政府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开展实施评估;指导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提出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建议;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管理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规划基建股(路政管理股):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及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发展规划;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铁路项目规划前期工作;牵头惠民实事、深化改革、新型城镇化等,负责公路、港口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负责公路、港口建设年度计划及岸线布局行业管理;统筹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承担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五)综合运输股:负责指导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站(场)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工作,指导、管理出租车;指导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管理工作;负责港澳客运管理工作;负责客运、货运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协调承办紧急旅客运输任务;
(六)港航管理股:负责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水运和港口执法除外);负责“河长制”、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外轮理货、引航及港口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协助管理水路运输有关经费的统筹使用;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客货运输。
(七)行政审批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统筹行政审批职权的承接、下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许可牌证办理发放及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等工作。
(八)综合协调股:指导贯彻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综合执法统筹协调,组织协调各执法大队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和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执法力量的统筹调度和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管理综合执法案件线索,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立案线索管理及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负责执法文书、执法装备、执法服装等的管理,分析汇总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九)案件审理室: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处理,负责受理执法案件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档案卷宗建立和保管,负责执法案件强制执行跟踪办理,负责执法案件、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十)执法一大队:负责依法实施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执法职权,履行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执法工作职责;负责本市东城、城中、贞山、石狗、黄田辖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工作;负责公路交通稽查站工作、配合公路治超检测站执法工作;负责与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中有关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十一)执法二大队:负责依法实施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执法职权,履行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执法工作职责;负责本市的港口行政、水路运政,以及本市大沙辖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工作;负责与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中有关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十二)执法三大队:负责依法实施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治超的执法职权,履行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治超的执法工作职责;负责本市龙甫、迳口、下茆、江谷、地豆、威整、罗源辖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治超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工作;负责与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中有关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十三)执法四大队:负责依法实施本市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高速公路路政和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的执法职权;履行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和高速公路路政的执法工作职责;负责本市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公路治超和高速公路路政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工作。
(十四)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按权限管理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才管理及引进;办理出国、出境人员报批;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种技能鉴定、等次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工作人员)选用培储(招录招聘、任免、转调任、人事档案、日常及年度考核)、请休假制度管理、关工委、老干、退役军人等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巡视整改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扶贫、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女职工、承担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含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学习等)、绩效考核、民主生活会、统战等工作。
参考文献
- ↑ 交通运输行业迎来六大新机遇,搜狐,2022-11-02
- ↑ 科普时间 | 关于港口基础知识,你知道多少?,搜狐,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