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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记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网

《回乡记》中国当代作家王秀琴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回乡记

引子一:淳于芬曾说过: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更辉煌,更符合理想和更值得我们眷恋。

引子二:冬日里即便是中午的太阳也并不十分耀眼,天空却出奇地灰白;街道凸凹凸不平,有很深的汲水道;街道两边不知谁家的猪圈里还有嗷嗷待食的笨家伙。我的家乡就是这样。

踏入家门,父母兄弟姐妹都飞也似地迎了出来,抢着给我提包裹,说些离愁别绪的话。我感到了短暂的分离与家人之间的距离感和神秘感。我为这种感觉而自豪。第二天,随着我与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道展开,这种距离感和神秘感便逐步消失。他们已容纳我为家庭中的一员。于是大家各干各的。

母亲们摸麻将去了。现在虽是农闲时节,却没有几个真正的闲人。我在她的房里转来转去,像一个六十年没有返乡的老人,东瞧瞧,西看看,陈年的镜子也已经很老了,发出虚虚的暗光,显出疲惫无力的样子。缝纫机对窗放着,上面放着晾干的收回的衣物。这是家中唯一值钱的东西。它也已经很老了,是一位叔伯兄弟从长治捎回来的,太行牌。没有针线活的时候,母亲就把机头翻到它的肚子里去,盖上平板,我在它上面看书写字;也有她不放下机头的时候,我便偷偷地在这架缝纫机上做一些我想做的活计。

我把针线穿孔,将底线勾起来,转动一下右手上方的转轮,趁势便开始踩踏板,暗淡无光的布从针尖下穿过,就像那种义无反顾的舞蹈。如果裤子破了,就把一块旧布垫在破烂处,然后就按顺时针方向转圈。这样,补丁在里面几乎看不出来,所见只是一些本色线圈。补裤子较难,扎鞋垫算上易如翻掌了。

很多年前,裤子是这样补的,鞋垫是这样扎的,那种针尖跳动时发出的哒哒声,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记忆里。

我曾在缝纫机上做过小荷包,把母亲给我做的肥大的裤子改缝的又瘦又小,正合我身。这些算上女工一类活儿,不值一提。最令我难忘、骄傲而且终身是个秘密的,便是用邻居王奶奶出丧时给父母的孝布做成了一个胸罩。我深信,全镇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会有这样的发明,她们会补补丁,会改裤子,甚至于会做衣服,但从没听说过有人像我这样创造如此新鲜的东西。

其实,我的胸部发育得并不好,和桌子差不多那样平。但我特别想要一件胸罩。母亲与姐姐她们的胸部发育得特别好却没有这一类东西,或许也没想过。这可能既是一件难为情的东西,也是一件很文明的奢侈品。

趁别人走光了的时候,我把一块孝布剪开,按照我对胸罩的印象,先剪成两个多半圆形,两根布条,然后就在缝纫机上把它们连起来。针脚不仅歪歪斜斜,还不时地有回针、跳针,可我不能顾得太多。当时心跳如鼓,手越忙脚亦越乱,踩得踏板是快时慢。我好像是做贼心虚,生怕有人进来发现我这个秘密。我当机立断,情急之余顺手拽了旁边一条裤子过来,如果有人进来,我就要用这条裤子把我的勾当遮得严严实实。上天保佑,还好,母亲没有回来,兄弟们也没有回来。终于,我慌慌张张做出了我的第一个胸罩。

白色的粗劣的胸罩被我藏在枕头下,它是我的宝贝。黑暗中睁大眼睛观察别人的情况,等他们都睡熟了以后,先悄悄地摸摸它,生怕它长了双翅,飞走了一般。这种洋布质地总不如我曾经看到过我姨妈的胸罩——我是如此地渴望它,或许这是最主要的动机。

姨妈是一个皮肤白皙的美人,在省城念了大学,是学校有名的校花,毕业后跟姨父闯了深圳、广州,还逛了许多的名山大川。那一次她来我家小住,偶尔将胸罩毫无遮掩地晾在绳子上,明媚阳光里,它像一只轻俏的蝴蝶飞飘在庭院当中。它的香气吸引了我。我把脸凑上去,仔细看它的质地。我又伸手去触摸它,它鼓出来的部分是双层的,并且像丝那样柔松。罩杯底部还有两根硬物(大概是铁丝吧。我敢肯定是强烈的好奇心,而非恋物癖)。邻居的二娥姐还教我偷看姨妈的内裤,虽然洗得发白,却还有一层发黄的东西,她说,这是结了婚的缘故。——这些很快被我忘却了——慌乱中,我试戴我做的武装带。于是,空旷的躯体立刻变得有了累赘。确切地说,我的胸部一点也不需要这样的东西。

物质的时空已经楔入人的灵魂深处。所有的双眼都看到了这一切。每一件简单的东西布设了人类种种不可思议的思想,比如芝诺创造了飞矢不动的神话等等。历史设置了无数个不可捉摸的迷宫,使最优秀的哲学家也迷失其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胸罩就是一种思想,虽然粗劣,却使理想与现实遥远的距离得到充填。

回乡后的第二天夜里,父亲将玉米棒用簸箕从屋外一次次端放到屋里的笸箩里。父亲半弯着腰,每次倒玉米总是哗哗地响,速度也快,声音也脆。等端得差不多了以后,他冲我憨厚地笑笑:“推些面,掺着吃,吃惯了。”然后又招呼他的儿女们一块儿劳动。母亲与兄弟们围拢了过来,或坐或圪蹴在笸箩周围。父亲拿起一把锥子,这是一把造型独特的铁锥——一根锋利的锥子,连带着一个便于手掌所握的木柄,锥尖上透着锋利的寒光。他拿起一个玉米顺着颗粒长势捅开了一条线。落下的玉米显示出一种特殊的高贵的色彩,唰唰唰,你一枚枚掉下来的金币。于是玉米棒上留下了或竖直或歪斜的沟垄。父亲把他加工处理后的玉米甩给他的儿女们,好让他们轻松而又快捷地剥玉米粒,省得他们花太大的力气抠开玉米磁实的颗粒,也不会磨伤他们并不细嫩的双手。

我认真地剥着父亲递过来的玉米棒,思绪却飞到了十几年前。那时祖母还在世。她经常组织儿孙们做同样的工作。她颠着碎小的脚步,跑进跑出地端玉米。我们那时候还小,认为那是一种苦差,能剥就可以了,哪里还晓得体谅小脚祖母!祖母端得差不多了以后,便像父亲那样用锥子锥出一些沟壑,然后自己慢慢来剥。那时,金色的玉米对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我们的食物构成里,它占了很大的比例。锅贴、煮圪瘩、扒烂子、糊糊……在我们刚刚学会吃饭时,首先品尝到的便是玉米的味道。这种略带甜味而又粗糙的东西很长时间喂养了我们的躯体和生命,维持了我们的生存。那时没有电灯,点的还是煤油灯,当时,幼小而懵懂的我没有感受到玉米有何等耀眼的光芒,只知一味地玩儿。我把祖母放在笸箩外面的玉米空棒子收集到一块儿,依据小小脑袋里的模型,把它垒成塔样形状,一边垒,一边还要催她快些剥。有时,因为一两个空棒子,还要和弟弟闹不停当。奶奶耐心地劝我们,哄我们,她的眼中流露出一种亲切的光芒,似乎不光是和我也像是和玉米在交谈着什么。我豁然明白,玉米在一个不太懂事的孩子眼中,所放射的金光是最高贵的最质朴的,那是它自己的色彩。

或许世界上的温馨只遗留于记忆或蓄积在自己的身体里。祖母早就离我们远去了。而祖母的慈祥与玉米的香甜多少年来一直沉淀在我的身体与记忆里。今天,就算是和玉米、空棒子故友重逢了。

不一会儿,玉米剥完了。颗粒堆在家什里,空棒子被扔在一边。它们像完全脱离了牙齿的老人被丢弃在沉寂的角落里。现在的孩子谁还玩儿这个?电子宠物早已填盈了他们的空间。它们缄默着,等待着主人把它们递进熊熊的火焰里,以完成它们最后的价值。我伤感地摆弄了几下,全然没有了儿时的乐趣,也立马招来了兄弟们的讥笑,说我是否还要再垒一次塔?我神色黯然地摇了摇头,心情有些懊丧。正巧母亲提议让我多住两天,等面推好后带上些,掺着吃,我欣然应允,自己安慰了自己一番。

时间在夜晚静悄悄地流逝于玉米颗粒掉下来的声响中,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匆匆》,从祖母到父亲到我,从油灯到电灯到台灯,不知过去了多少分分秒秒,我想,我们和玉米乃至玉米棒子所交谈的内容该有所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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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秀琴,女,酷爱文学,创作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剧本三百多万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