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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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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纵火案(德语:Der Reichstagsbrand)是德国建立纳粹党一党专政独裁政权的关键事件,发生在1933年2月27日,柏林消防队于晚上9时14分开始接到德国国会大楼火警报告[1]。同时在几个不同地点发生火灾,但当消防队到达时,主要的议会大厅发生爆炸,燃起大火。警察搜索现场时,发现了失业的建筑工人马里努斯·范·德·卢贝。他是荷兰共产党人,不久前才到德国。

总理希特勒戈林很快到达现场,“发现”荷共党人范·德·卢贝后,戈林立即宣称这起纵火案是共产党人干的,他们抓到了共产党的领袖。希特勒立即抓住这个机会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背景

希特勒于1933年1月30日由多个右翼政党支持,而被选为德国总理,但他领导的纳粹党在议会584席中只占有34%的席位(196席)。他希望通过魏玛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授权法》,授权法规定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可是修宪需要国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在魏玛共和国的历史上,授权法只在1923年经济危机时通过一次。当时左翼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是议会中第二大党,占有20%席位(121席),第三大党德国共产党占有17%席位(100席),两党坚决反对通过《授权法》。因此希特勒在合法取得总理职位后,立即要求总统解散议会,定于1933年3月5日进行重新选举。

目的

希特勒要想占有议会需要的三分之二多数,必须压制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1933年2月27日,国会大厦纵火事件发生后,他立即宣称这是共产党发动革命的信号,大力宣传德国正处于共产党发动革命的关键时刻,只有通过《授权法》才能制止共产党发动革命,否则德国就会处于共产党的恐怖统治中。随即于3月1日选举前,将德国共产党列为非法[2]

结果

1933年3月5日,重新选举结果647席中,纳粹党赢得了288席,社会民主党取得120席,共产党虽然被列非法,仍取得81席;纳粹党加中央党(73席)席次虽过半数,但仍没有能达到2/3不足以修宪。最终取消德国共产党的席位,且对缺失席位并不重新选举;同时对德国社会民主党成员进行恐吓和人身威胁,最终社会民主党人26人弃权,仍有94人反对;由此终于获得议会需要的三分之二多数赞同通过《授权法》。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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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