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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拟订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益林保护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森林资源[1]。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具体工作。
目录
主要工作
1.负责全国森林资源管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国林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
3.负责全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
4.负责全国森林经营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5.指导监管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负责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2]。
6.负责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等工作,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8.指导全国森林资源林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及专项林政执法检查。
9.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综合管理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林地管理处(行政许可处)
负责全国林地管理工作,依法承办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采伐管理处
负责林木采伐和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森林监测评价处
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和森林资源监测、考核评价工作。
重点国有林区管理处
负责重点国有林区管理和改革工作。
森林经营管理处
负责全国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工作。
林政执法处
负责全国森林资源林政执法工作。
监督管理处
负责拟订森林资源监督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派驻监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林长制工作处
负责国家林草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考文献
- ↑ 我国森林资源的类别、特点及功能,搜狐,2020-10-27
- ↑ 国有林区改革方案如何细化,搜狐,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