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由原开封市国家税务局、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2018年7月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开封市[1]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机构简介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成立后,承担开封市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有效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促进便利办税。市内各县、区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挂牌。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在实现平稳过渡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开封市办税服务工作。纳税人在综合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办税“两头跑”已经成为历史。
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税收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还在进行中。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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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开封简介 ,开封网,2014-02-08
-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