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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分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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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分异规律(rule of territorial differentiation)也称空间地理规律,是指自然地理环境整体及其组成要素在某个确定方向上保持特征的相对一致性,而在另一确定方向上表现出差异性,因而发生更替的规律。
认识过程
地域分异规律是在人们认识自然的过程中逐步获得并加深认识的。古希腊的埃拉托色尼根据当时对地球表面温度的纬度差异的认识,将地球划分为5个气候带,是最早对气候分异规律的认识。中国2000多年以前的《尚书·禹贡》据名山大川的自然分界,将当时的国土划分为九州。这是中国最早对地貌分异规律的认识。19世纪德国A.von洪堡经过实地考察,研究了气候与植被的相互关系,提出了植被的地域分异规律。19世纪末, 俄国В.В.道库恰耶夫以土壤发生学观点进行土壤分类,并由此创立自然地带学说,同时指出它对地表各种自然现象的普遍意义。随着对陆地表面的分异现象的深入研究,人们发现许多自然地带是不连续的,大的山系、大的高原还出现垂直带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除了地带性的地域分异规律外,还有非地带性的地域分异规律在起作用。
地域分异因素
影响地域分异的基本因素有两个:一是地球表面太阳辐射的纬度分带性, 即纬度地带性因素,简称地带性因素;二是地球内能,这种分异因素称为非纬度地带性因素 ,简称非地带性因素。自然地理环境在两种基本地域分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所产生的新的地域分异因素 ,叫派生性分异因素 。在这里,两种基本的地域分异因素的作用大致均等,很难分出以哪种因素为主 。在两种基本的地域分异因素作用的背景下,还存在着使自然地域发生局部的中小尺度分异的因素 ,这类因素称为局部的地域分异因素。在两种基本的地域分异因素 、派生性地域分异因素和局部的分异因素的作用下自然地理环境分化为多级镶嵌的物质系统, 形成了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
研究动态
对地域分异规律研究的明显趋势是确定不同规模的地域分异规律和其作用范围。苏联学者把地带性规律分为两种规模:延续于所有大陆、数量有限的总的世界地理地带和在主要世界地理地带以内形成的局部性纬度地带。英国学者在自然地理研究中提出全球性规模的研究、大陆和区域性规模的研究和地方性规模的研究。一些中国学者认为地域分异规律按规模和作用范围不同,可分为4个等级:①全球性规模的地域分异规律,如全球性的热量带。②大陆和大洋规模的分异规律,如横贯整个大陆的纬度自然地带和海洋上的自然带。③区域性规模的地域分异规律,其表现是于湿度省性(又称经度省性)和带段性,如在温带大陆东岸、大陆内部和大陆西岸分布不同的区域性地带。垂直带性也是区域性的分异规律。④地方性的地域分异。有两类:一是由地方地形、地面组成物质和地下水埋藏深度的不同所引起的系列性地域分异;二是由地方地形的不同所引起的坡向上的地域分异。[1]
参考文献
- ↑ 从自然地理角度看碳中和实现路径,搜狐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