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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圖片來自xuite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所屬機構,簡稱外交學院,負責中央各部會駐外人員的職前教育及外交部的在職訓練,與外國外交學院及智庫學術交流。

沿革

  • 1969年1月,外交部成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借用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辦公,負責培育與訓練中華民國外交領事人員。首任所長吳南如[1]
  • 1971年4月30日,立法院制定《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
  • 1971年5月,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更名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並由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遷回外交部大樓。
  • 1977年7月,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遷至台北市仁愛路四段菲律賓駐中華民國大使館。
  • 2001年10月,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原地改建新大樓,暫遷至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中央百世大樓)。2003年12月,新大樓完工,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及監造,中華工程承造。
  • 2004年3月,外交部奉行政院核准設置「外交學院籌備小組」,《外交部外交學院組織條例草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2004年6月9日,新大樓落成啟用,同時懸掛「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與「外交學院籌備小組」銜牌。
  • 2011年10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 2012年9月1日,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掛牌成立。

組織架構

  • 院長:由外交部政務次長或常務次長兼任。[2]
  • 副院長
  • 主任秘書
  • 高階回部辦事
  • 研究員
  • 研究交流組
  • 培訓規劃組
  • 秘書室
  • 會計員

參考文獻

  1. 關於外交學院.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2014-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0). 
  2. 組織架構.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2014-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