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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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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是中华民国外交部所属机构,简称外交学院,负责中央各部会驻外人员的职前教育及外交部的在职训练,与外国外交学院及智库学术交流。
沿革
- 1969年1月,外交部成立“外交部外交领事人员训练所”,借用国立清华大学月涵堂办公,负责培育与训练中华民国外交领事人员。首任所长吴南如。[1]
- 1971年4月30日,立法院制定《外交部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组织条例》。
- 1971年5月,外交领事人员训练所更名为“外交部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并由国立清华大学月涵堂迁回外交部大楼。
- 1977年7月,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迁至台北市仁爱路四段原菲律宾驻中华民国大使馆。
- 2001年10月,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原地改建新大楼,暂迁至台北市大安区辛亥路二段185号(中央百世大楼)。2003年12月,新大楼完工,境向联合建筑师事务所设计及监造,中华工程承造。
- 2004年3月,外交部奉行政院核准设置“外交学院筹备小组”,《外交部外交学院组织条例草案》经行政院送请立法院审议。2004年6月9日,新大楼落成启用,同时悬挂“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与“外交学院筹备小组”衔牌。
- 2011年10月28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组织法》。
- 2012年9月1日,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挂牌成立。
组织架构
- 院长:由外交部政务次长或常务次长兼任。[2]
- 副院长
- 主任秘书
- 高阶回部办事
- 研究员
- 研究交流组
- 培训规划组
- 秘书室
- 会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