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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随选视讯(MOD)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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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

MOD(Multimedia on Demand,多媒体随选视讯)是指利用崭新的网路串流技术将丰富的高画质数位影音内容送进家中电视。[1]由中华电信所推出的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服务,透过双向宽频网路(如中华电信ADSL非固定制及光世代网路),将电视频道、随选电影与连续剧等多样内容,透过MOD机上盒呈现在家中原本的电视机上,MOD也提供了频道分组付费的功能,客户可以依据自己的收视习惯订阅不同的付费频道。

利用MOD平台中的随选视讯(Video on Demand,VOD)功能,可在任何时间内选择想看的节目,精彩片段还可以倒转再看一次。此外,MOD充分利用双向网路的特性,发展出多样性的互动应用服务,如线上转帐缴费、点歌欢唱、理财资讯、即时投票等,MOD让电视与生活有更密切的结合,使电视不再只是单纯的电视。[2]

MOD,最大的优势在于其电话线路目前已经普及全台湾。加上ADSL的用户,宽频普及率已经相当高。每个家庭每个月都收到来自电信业者的帐单,因此透过这个管道收取节目的费用,也十分方便。不过有趣的是,台湾的有线电视也相当的普及,大概很少有家庭不安装有线电视的。换言之,MOD 服务所强调的宽频内容,与既有的有线电视服务,是站在互相取代的位置。虽然两者所采取的技术相当不同,有线电视走的是类比讯号,透过同轴电缆线传送讯号到用户家中,MOD 服务走的是ADSL电话线路(RJ-11),传送的其实是IP Based数位讯号。但是,消费者是不管这些的。消费者只知道,他付了多少钱,如何付,有没有得到他想看的节目。现有的有线电视业者所采取的收费模式,是采取“单一价格,通通给你看”的模式。消费者每个月缴交600 元台币,可以享受高达50个以上的节目频道。随著价格竞争越来越激烈,消费者每一块钱所能买到的频道数量应该是越来越多的。虽然MOD 必须要求消费者加装机上盒,理论上消费者负担的费用会比较贵。但MOD 服务身为市场的后到者,定价不可能比有线电视的价格高太多。


因为同样是透过电视机观看节目,消费者绝对会比较两者价格。此点也正指出MOD 最困难的地方在于定价。消费者已经习惯于每个月600 元的价格收看几十个频道,MOD 拿什么去说服消费者缴交更多钱?目前MOD 收费的方式是收取月费(约 200到 400元视MOD业者而有所差异),提供某些基本的节目(不需要另外付费)可选择观看。而某些较受欢迎的内容(例如热门电影),每部影片要收看时,再另外收取65到80元左右费用。消费者买到了什么?消费者买到的,其实是“选择的自由”。一般的有线电视节目都是不停的播放,如果你错过了某些节目,就只能等待重播,或者根本没机会看了。有线电视感觉上花小钱得到一堆频道,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很多频道是你永远不会看的。MOD 的节目让你可以挑有空的时候看,挑你想看的看,你觉得值得付钱的,才付钱。换言之,MOD 的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等于“有线电视月费”+“机上盒每月租金”+“选择的自由”+“每部影片的价格”。问题是所谓“选择的自由”到底值多少钱?在台湾,目前大部分家庭已经有了有线电视,可能必须考虑先退掉有线电视,然后申请MOD 服务。有多少人会为了得到“选择的自由”而退掉有线电视?绝大部分的人不需要太聪明的电视,大部分的人在看电视时,也都是处在很懒惰的状态。大部分的人打开电视,只要会选择频道即可,找不到想看的节目,随便看看或者关机就是了。


VOD(Video On Demand)随选视讯系统是一种符合“即时播放”而不需要下载影像档案,并可依照个人喜好,不受播放权限、时间约束,让观众自行选择想看的内容,再由机房将该内容资讯传送至客户端,与传统有线电视方式不同。服务范围有:

(1)随选影片服务(Movies On Demand;MOD) (2)随选卡拉OK服务(Karaoke On Demand;KOD) (3)随选资讯服务(Information On Demand;IOD) (4)远距教学服务(Distance Leaming) (5)视讯会议服务(Videoconference) (6)互动性电玩游乐(Interactive Games)


根据拓墣产业研究所指出,至2010年之前,全球数位电视用户的年复合成长率、每年都在50%以上,2010年将挑战4,800万户,2010年更可望突破7,000万户,整合影像、数据及语音3合1整合服务(Triple Play)功能网路电视数位机上盒(IP STB)后势成长爆发力相当可观。


一般数位电视价值链,包含电视广播业者体系,负责数位电视节目制作、广告安排与提供频谱做为广播或单播之用;电信业者体系,负责加值内容提供与提供宽频Broadband服务如WiMax或行动通讯服务如3G等回传系统提供进一步的互动服务;而终端业者体系,则提供用户收视数位电视之终端产品,如液晶电视、笔记型电脑与手机等可收视用产品。上述价值链活动可同时简化为四类业者,包含(1)内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负责节目内容制作与安排、(2)频道整合业者(Content Aggregator/Packager),负责节目内容采购与节目预算编制等、(3)数位电视营运业者(DTV Operator/Broadcaster),负责节目内容传送至用户终端与安排互动回传内容并提供讯号传输解决方案、(4)终端接收业者(Terminal Set Maker),提供接收终端产品如液晶电视、数位机上盒等硬体设备。


发展高品质的数位内容,是数位电视市场能高度发展的重要关键。在台湾,数位内容提供者包含(1)以提供数位地面广播服务的五家无线电视台,(2)数位有线电视业者如东森媒体、中嘉网路与凯擘等有线电视经营业者(Multiple System Operator;MSO)利用数位机上盒(Set-Top-Box;STB)提供数位内容服务,(3)利用数位宽频服务提供数位内容服务业者如中华电信与联合数位电信在IPDC网路架构上推出MOD服务,(4)数位行动电视服务业者如中华电信、远传电信、台哥大等业者,搭配DVB-H标准提供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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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多媒体随选视讯(MOD)07.15.2021 MoneyDJ理财网
  2. MOD05.29.2008 long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