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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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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
《大乘百法明门论》,梵文 Mahāyāna-śatadharma-prakāśamukha-śāstra,世亲造,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在长安北阙弘法院译出。 是把《瑜伽论》六百六十法中最重要的提纲挈领点编成一百法,以一百个法门来造成一部《百法明门论》。
相宗传承
瑜伽宗的传承,除了释尊与弥勒菩萨外,主要是无着与世亲二菩萨等。 无着菩萨系在佛灭后九百年顷,诞生于北印度,犍陀罗国,出家后证入初地,凭神通力上升兜率陀天,亲聆弥勒菩萨说法,悟得缘生无性的大乘空义,爰请弥勒菩萨于中夜降神于其中印度,阿逾陀国之禅堂,为说五论(即瑜伽师地论、分别瑜伽论颂,大乘庄严经论颂,辩中边论颂,王法正理论)。 无着菩萨又秉承弥勒菩萨所说之旨,造显扬圣教论、大乘庄严经论、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摄大乘论等。 世亲系无着之弟,起初修学小乘,后受无着所化,归依大乘,并承无着之教,大弘大乘教法,名为百论之王,著有:摄大乘论释、十地经论、辩中边论、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颂等。对中土更有莫大影响,因为世亲造颂后,有十大论师(护法、德慧、安慧、亲胜、难陀、净月、火辩、胜友、最胜子、智月)先后造释论以解释颂文,于是瑜伽宗风遂披靡全印。 唐代玄奘大师入印求法,即事师护法之门人戒贤,具得其师承。 返唐之后,翻传本宗经论,弘宣法相唯识之旨。 并杂揉十大论师解释唯识三十颂之论文,而成《成唯识论》,因而成立法相宗。 因此中土的法相宗,简言之,即是依五位百法,判别有为、无为之诸法,而修证一切唯识之旨的教法.
何谓唯识
从五位百法看:
1.从‘有为法’及‘无为法’看 唯识百法,大类分析“一切法”为“有为法”及“无为法”,这两大类法即摄尽世间、出世间一切万法。 世尊开示此法,为令诸佛子了有为、证无为,其宗旨则在出世的无上圣道,亦即圆成实性(见唯识三十论颂及成唯识论)。 故知如来一切所说,皆是为了救济一切有情出于有为生死之苦轮,达于涅槃、菩提(此即所谓‘二转依’)的出世圣道。 可叹当今末法,有人讲说如来法,却作颠倒说,令人贪着世间法,于有为有漏之福,种种营求,却自诩为“修行大乘”,或说是“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殊不知这是误解及曲解禅宗六祖大师之意。 六祖是说:“不离世间觉”,并未说“不离世间迷”,此其一;又,“不离世间觉”之义为:不能离于对世间有情的悲心、菩提心,而能证得大觉;此是正义。 因此祖师之意,并非教你继续贪爱,恋着世间,而能证得大觉。 是故莫错用心。若错用心,错解佛经,一切所修,枉费辛勤。故知“正见”之善根在学佛上,极其重要:以正见故,能正思维,抉择正法;如是一切所修,功不唐捐。
2.从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 这四位之法,总名为“有为法”,也就是说,这四位法即该摄一切有为法尽。 如来如是开示,为令众生了“心”为本,其他一切有为诸法,若色若心等,皆是心体(心王)之作用与变现。 如是了已,行者返求自心,不向外驰求,得达其本。
3.从心所有法看 ①从徧行心所看—— 唯识学之义,为令行者了知心识的作用中,普遍一般的条件,共有五个:作意、触、受、想、思。 ②从别境心所看—— 唯识学之义,为令行者知修行中诸善法生起之相、状、及要件,共有五个:欲、胜解、念、定、慧。 所以,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或“断恶修善”,或“灭罪生善”,必须具备这五个条件,才能奏效。 ③从善心所、烦恼心所、及随烦恼心所看—— 这就显示了唯识学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令人“断恶修善”。 而佛法中所谓“善”,不是世间法中之善、或有漏福报,而是能成就无漏圣道之究竟善法,共有十一个(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至于大家耳熟能详的‘学佛是为了断烦恼’的“烦恼”,到底是什么?“烦恼”依唯识百法,则分为二大类:根本烦恼及随烦恼。 “根本烦恼”又称大烦恼,简称为烦恼,共有六个根本烦恼:贪、嗔、痴、慢、疑、恶见。 “随烦恼”共有二十个: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骄、无惭、无愧、掉举、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读者大德您若仔细看一下这六大烦恼及二十个随烦恼的内容,便知为何唯识学是“修道心理学”之因;因为这些烦恼及随烦恼,只有对佛法的修行人(要证菩提的人)来讲,才是大病,才是恶,才是须断除;若是世间凡夫人及外道人,并不以此为当除之病;因此,狭义而言,唯识学上修断之事,乃至广义而言,一切佛法上的修断之事,所欲断之恶、烦恼、不善法,皆是以此六根本恶及二十随恶为代表。 是故修学唯识法相,不但不会与他宗抵触,而只会令所修、所知更为充实、明晰、精当;易言之,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修什么善、断什么恶’。 故此三位心所有法(善、烦恼、随烦恼),即指出了一切唯识学的基本要干:修善断恶。 换言之,唯识学的基本目的是什么?即是教人修善断恶,以断恶故,故能证真,通达趣入第六位的“无为法”,若通达无为法,即是三乘贤圣。 ④从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来看—— 唯识之义,为令行者了知:除心所有法外,尚有与心不相应的行蕴所摄之法,以及内外的十一种色法,以俾于修行时不迷于色、心等内外诸法。 ⑤从无为法看—— 此为令知唯识学最终之目的,不在名相言说,而是与一切如来所说法一样,在于“断惑证真”,达于无为之境。此乃唯识宗与一切佛法之共相。 而且,由于唯识学是大乘法,故亦与其他大乘法一样,其最终之修证旨趣悉在于“六无为法”中的“真如无为”。此“真如无为”即是世亲菩萨的唯识三十论颂所说的“唯识实性”(唯识三十论颂曰:“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亦称“圆成实性”。 因此唯识瑜伽行者所欲修证者,即是“大乘共法”的“真如无为”;然此真如法却是不与其他四乘法共的:不但不与人乘、天乘、乃至不与声闻、缘觉乘共,更不与外道共。 唯有大乘根人,方能正信解、修证、趣入。 此亦是一切如来成佛的“密因”(大佛顶首楞严经),一切诸佛的“因地法行”、“净圆觉性”(大方广圆觉经)。是故当知,释迦如来及弥勒菩萨(未来佛)于唯识诸经论中开示之真如及唯识性,实与大乘诸经论中所开示之真如,无二无别,悉是最高、最上之法,以诸如来皆是“乘真如之道而来,故称如来”,诸正见佛弟子,皆应如是知。 由以上从“唯识”及“五位百法”的分析,则更可了知“唯识学”实际的意义及旨趣,皆是为了修证无上菩提,亦为护持如是正义故,普令有情皆各得正信解故,斯有“相宗系列”之撰注,以期一切有情,于如来正法悉得解行相应,共同护持正法,远离魔事,疾入无上菩提。
原文
《大乘百法明门论》——世亲菩萨造玄奘法师译 如世尊言:“ 一切法无我.” 何等一切法? 云何为无我? 一切法者, 略有五种: 一者心法, 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 四者心不相应行法, 五者无为法。 一切最胜故, 与此相应故, 二所现影故, 三分位差别故, 四所显示故, 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 略有八种: 一眼识, 二耳识,三鼻识, 四舌识, 五身识, 六意识, 七末那识, 八阿赖耶识。 第二心所有法, 略有五十一种, 分为六位: 一遍行有五, 二别境有五, 三善有十一, 四烦恼有六, 五随烦恼有二十, 六不定有四。 一遍行五者: 一作意, 二触, 三受, 四想, 五思。 二别境五者: 一欲, 二胜解, 三念, 四定, 五慧。 三善十一者: 一信, 二精进, 三惭, 四愧, 五无贪, 六无嗔, 七无痴, 八轻安, 九不放逸, 十行舍, 十一不害。 四烦恼六者: 一贪, 二嗔, 三慢, 四无明, 五疑, 六不正见。 五随烦恼二十者: 一忿, 二恨, 三恼, 四覆, 五诳, 六谄, 七骄, 八害, 九嫉, 十悭, 十一无惭, 十二无愧, 十三不信, 十四懈怠, 十五放逸, 十六昏沉, 十七掉举, 十八失念, 十九不正知, 二十散乱。 六不定四者: 一睡眠, 二恶作, 三寻, 四伺。 第三色法, 略有十一种: 一眼, 二耳, 三鼻, 四舌, 五身, 六色, 七声, 八香, 九味, 十触, 十一法处所摄色。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 略有二十四种: 一得, 二命根, 三众同分, 四异生性, 五无想定, 六灭尽定, 七无想报, 八名身, 九句身, 十文身, 十一生, 十二老, 十三住, 十四无常, 十五流转, 十六定异, 十七相应, 十八势速, 十九次第, 二十方, 二十一时, 二十二数, 二十三和合性, 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无为法者, 略有六种: 一虚空无为, 二择灭无为, 三非择灭无为, 四不动灭无为, 五想受灭无为, 六真如无为。 言无我者, 略有二种: 一补特伽罗无我, 二法无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