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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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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遗址,位于今台湾新北市八里区埤头里公田聚落南方,海拔约30至40公尺的缓坡上。根据考古发掘的报告,该遗址的年代在距今约7000年至4700年之间,为台湾新石器时代最早期的一层文化。[1]
该文化不但是最早可以辨认出来的南岛语系祖先型文化,同时也是台湾农业最早的起源地。大坌坑遗址目前被中华民国内政部列为国定遗址。
大坌坑文化
大坌坑文化是台湾新石器时代最早的文化,其命名虽然是来自首次发掘出该文化器物的大坌坑遗址,但是该文化却广泛分布于台湾全岛各地以及广东、福建的沿海地区。年代推测应该在距今7000年至4700年之间,到该文化晚期,不同遗址的区域性差异开始出现。目前我们至少可以辨认出大坌坑文化的几个次类型,包括北部的大坌坑类型,南部较早的八甲类型、较晚的凤鼻头类型,东部的月眉类型等。
在大坌坑文化时期,其聚落还甚小,通常位于河口或近于海岸的阶地、台地上,以狩猎和渔捞营生,也采集野生植物种子、果实和其纤维,可能已经有种植芋头、薯类等根茎类作物的初级农业。从比较研究推测,这个文化的主人可能是南岛语系民族的祖先,而台湾的原住民正是南岛语族的一支,因此大坌坑文化可能是台湾原住民族的祖型文化,也可能是整个南岛语系民族的祖先型文化。
和这个文化相类似的史前文化,也出现在闽江口以南到雷州半岛附近之间的大陆东南沿海地区。该文化与中国北方的“仰韶文化”同期。
遗址发掘过程简介
大坌坑遗址的所在地是在淡水河入海口的南侧、观音山的西北麓,正对大竹围的缓斜坡上。该山麓之西侧山峪,即名“大坌坑”,故依此命名。目前地表大部分为现代坟墓占据。范围约南北350公尺,东西500公尺。
在大坌坑附近,早年农民采竹笋时,由于挖掘到许多骨骸和陶器、石器,因此盖了一间小庙集中祭祀,而终于在1958年由盛清沂所发现。1962年和1963年,台北县文献委员会曾经做过发掘。1964年,台湾大学考古人类学系与美国耶鲁大学合作,由张光直主持发掘,出土大量遗物。依国际通行的办法,以最接近遗址的现代村落为该遗址命名,且以最先发现的遗址名称为该文化命名。因此,该遗址被取名为大坌坑遗址(国际考古界代号“T. P. K”),而该文化也被命名为大坌坑文化。
出土器物
由大坌坑遗址出土文物来判断,我们可以知道该遗址的主人在制陶及磨制石器的技术上十分发达,其中尤以在口缘下方颈部以下施满粗绳纹的陶器为代表,所以又称为“绳纹陶文化”或“粗绳纹陶文化”。 这种陶器通称为粗绳纹陶,多为手制,通常含沙,质地松软,火候不高约摄氏400-500度,表面颜色呈暗红、浑褐、浅褐色 。
绳纹陶器器型简单,通常只有钵、罐两种。罐形器口部低,一种颈后唇薄剖面近于三角形,另一种在口部的外缘、唇颈之间有一条突脊。陶器口径不大,一般在14-18厘米之间,宽肩、鼓腹,部分具有矮圈足。大部分陶器在口缘下方颈部以下施满绳纹,但绳纹并不施于口缘之上。部分口缘上方或肩上施有篦划纹,纹样通常是两条或两条以上近于平行的线条,画成间断或连续的波折纹、直线纹、交叉纹等流畅的线条,甚具特色。
大坌坑遗址发现的石器数量不多,种类也较少,计有打制石斧、磨制石斧、网坠、石锛、石簇、槽石棒等。由于发现过树皮布打棒,推测当时已经有树皮布。
值得注意的是,大坌坑遗址包含多层的史前文化层;除了属于最下层的大坌坑文化以外,中间有圆山文化层、植物园文化层,最上面则是为十三行文化层。这表示在上述不同时代阶段,都有人类曾经在此居住。
2006年5月1日,大坌坑遗址由中华民国内政部指定为国定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