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TWSTA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是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婚庆行业唯一的全市性行业管理和指导机构;是全市从事婚庆文化、婚庆服务、婚庆用品、婚纱影楼、婚庆产品等研究、生产、经营、服务的机构和个人组成的社会团体。

协会简介

英文全称:

协会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1日

协会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采取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等措施,充分发挥婚庆服务行业协会在本市婚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协会主要任务:大力弘扬健康、文明、时尚的婚庆文化;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监督、指导全市婚庆市场的运作和健康发展;举办相关培训、考核、评比、表彰;组织开展婚庆文化研究宣传;协调解决与行业有关的各类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增加与国际间相关组织、团体、个人的友好往来及信息交流。

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

行政办公室:资料、档案、财务的管理;婚庆服务及相关产业行业标准的制定;会员单位的资格认证、评比表彰;组织婚庆文化及婚庆产业的专题调研理论研究。宣传推广部:负责对外的媒体联系、政策宣传;广告方案策划、图书及相关刊物的出版发行等。

大型活动部:策划、举办、监督和指导婚庆及相关行业的各类活动、展览、会议以及婚庆流行趋向发布。

培训考核部:负责婚庆领域的培训考核;岗位标准认定;图书、刊物及教材的编写。

法律事务部:承担婚庆服务行业协会的相关法律事项;向有关部门提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

会员享有的权利: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业内信息、优惠待遇;优先参加婚庆领域内的培训、推介活动;获得协会对会员纠纷的调节、协调、帮助等。

协会2007年获得荣誉:

经过由市建委、市经委、市商务委、市经协办、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办等部门组成的评审组的评议审定,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获得“2007年度天津市优秀行业协会商会[2] ”荣誉称号。

天津仲裁委婚庆服务行业仲裁工作站被市仲裁委评为“2007年度先进仲裁工作站”。

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被市商务委、市商联会评定为“2007年度天津市先进协会信息单位”。

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潘树辉被市商务委、市商联会评选为“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工作者”。

婚庆行业折射的是一种文化! 婚庆行业面对的是一个市场!婚庆行业体现的是一种服务!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天津市婚庆服务行业协会;英文译名:TIANJIN WEDDING SERVICE TRADE ASSOCIATION;简称:TWST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本会是天津市从事婚礼文化、婚庆服务、结婚用品、婚纱影楼等研究、经营、生产、宣传等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民间协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并维护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利;倡导婚庆新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婚庆先进文化,规范婚庆行业管理,推动婚庆产业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团结本行业同仁,发挥行业自我管理职能,为会员企业发展服务,在政府、社会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社团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本着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接受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在产业发展、行业规范等方面的指导。

第六条 本会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银丰大厦A座1803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为维护本行业的整体利益,发挥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的基本职能,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积极从事下列活动:

(一)建立行业自律机构,制定并实施本行业的行约,对违反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

(二)执行政府对本行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反馈会员单位及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上级制定相关政策和行业法规,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三)举办婚庆相关专业的培训,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和书籍,出版刊物。

(四)开展婚礼、婚俗、婚姻文化的宣传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时尚的婚礼模式,举办有示范意义的婚庆或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开展国内和国际婚庆行业间的学术、业务交流与合作。

(五)举办婚庆服务机构、婚庆产品的评比和表彰;开发、认定、推介符合行业标准的婚庆产品。

(六)协调本行业协会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关系,解决会员单位及个人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由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与本行业相关的事业单位;

(二) 维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的行规行约;

(三) 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执行本会的决定;

(四) 有加入本会的愿望

(五) 单位会员须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六) 个人会员须为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及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个人会员提供职称或证书)

(二) 由本会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 由本会办理入会手续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扞卫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二) 执行本会决议;

(三)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 向本会提供经营、管理方面相关信息和经验,反映行情民意。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应确定一名代表参加会员大会,行使会员权利,代表因故不能出席的需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行使权利。

第十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表决机制,表决权具体分配标准为:每一单位会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个人会员只享有选举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