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防震减灾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太原市防震减灾局是在原“太原市地震局”机构基础上,于2012年调整而来。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结合太原实际,组织起草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1]。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点防震规划。
三、管理全市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四、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本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短期和临震预报方案,建立震情跟踪会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震情会商和区域性联防活动、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信息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规划、建设;承担太原市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地下水动态遥测网的观测、维护和各种地震观测数据的分析处理任务,进行震前宏微观异常核实及落实、地震分析预报工作[2]。
六、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向市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速报震情、灾情;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向市政府提出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
七、指导县(市、区)、企事业地震台站工作,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八、拟定地震事业和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地震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与推广;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群众性地震测报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太原市防震减灾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市防震减灾局印发《太原市2018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网,2018-02-27
- ↑ 太原市防震减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