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国道、省道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造价、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指导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五)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营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营运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协调自治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相关视频

宁夏交通运输厅考察我市农村公路


宁夏交通厅ETC宣传片

参考文献

  1. 宁夏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03-09
  2. 法规政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