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翻译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山东省翻译协会是由与翻译及与翻译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宗旨是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翻译行业[1]的指导与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引导翻译市场有序发展;聚集翻译专家和人才,开展翻译研究和交流,促进后备培养和队伍建设;推动省内协会系统建设,维护翻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提高翻译质量、改进翻译服务、促进翻译事业和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即依法成立的与翻译相关的社团和企事业单位。凡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的相关机构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入会后即享受本会权利、履行本会义务。
为增强山东省翻译力量、扩大优秀翻译力量,欢迎社团、企事业单位加入山东省翻译协会。
山东省翻译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山东省翻译协会,简称山东省译协。英文名称为Translators Association of Shandong Province(TASD)。
第二条 本会是由与翻译及翻译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翻译行业进行指导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引导翻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聚集翻译领域的专家和人才,开展翻译理论研究和交流,促进翻译后备力量的培养和翻译队伍建设;推动省内地市翻译协会的建设,维护翻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提高翻译质量、改进翻译服务、促进翻译事业和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我省由经济文化大省到经济文化强省的转变做出协会应有的贡献。
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 贯彻落实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愿望及要求,提出翻译行业发展的建议;
2. 开展翻译行业调研,制定推广行规行约,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3. 举办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
4. 开展与翻译行业相关的服务、咨询、办学和培训等工作;
5. 维护翻译工作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6.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举办评比、表彰、奖赛等各类公益活动;
7. 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好往来;
8. 依照有关规定出版会刊及相关资料和书籍;
9. 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其它服务项目。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即依法成立的与翻译相关的社团和企事业单位。凡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加入本会的相关机构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3.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材料;
2.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牌。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活动的优先权;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
7.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牌。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警告或除名。
参考文献
- ↑ 翻译行业在中国是怎样发展的? ,搜狐,2022-01-28
- ↑ 关于社会团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看这一篇就够了 ,搜狐,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