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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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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耆老胡聪麟,民国78年2月至84年3月间担任台湾省水利局第九工程处第八任处长,目前已90高龄仍然耳聪目健,第九河川局谢明昌局长于110年重阳节特地前往探访请益,胡处长对于第九河川局机关历史娓娓道来。

九河局前身台湾省水利局花莲工程处成立于36年4月1日,首任主任王德恒先生,当时设有工务、材料、总务、会计4课,主要业务为北埔圳与太平渠灌溉工程兴办,同年7月增加花莲溪秀姑峦溪两溪主、支流防洪业务,同年8月由王秀林先生接任主任。 胡聪麟前处长说,民国34年台湾光复后,政府成立“行政长官公署”其下设有“农林处”, 36年1月农林处扩编为“农田水利局”,配合工程需要设置工程处,本局前身花莲工程处即于36年4月1日成立。

花莲工程处

成立初期借用花莲农田水利委员会办公厅一角办公,该办公厅系平阶铁皮屋,位于花莲市轩辕路现健保局东区办事处旁,为渔会所有,数月之后觅得花岗山上公园路27号,现国民党花莲县党部址之平阶“集会所”为办公处所。该集会所为地方政府接收之原“高砂青年会”会馆,花莲农田水利会亦一并迁入借用一角办公。45年5月台湾省政府建设厅水利局改制更名为台湾省水利局,仍属建设厅,18个工程处重新调整并改以序号代表,设立第一至第十二工程处。花莲工程处更名为第九工程处。63年本处奉令筹备迁移,并于64年5月开工兴建现在的办公厅,预算5百万元。因筹备时间短,只好利用因火灾废置的仁爱街原属员工宿舍现址兴建,受限用地狭窄只好向上发展,建四层楼房。办公厅于65年1月底完工、2月20日吉时迁入。 85年6月水利局升格为省府所属一级单位,称“台湾省水利处”,86年5月所属全省10个工程处改制称“河川局”,第九河川局于87年1月23日挂牌成立,首任局长由原任处长蔡万宫先生担任,从原来局长管辖处长的体制改为处长管辖局长,也算是一趣。

第九河川局成立以来已超过半个世纪,靠诸多前辈的努力不懈,已建立良好的基础,对社会也做出一些贡献。胡聪麟前处长盼后来者能继承前辈的优良传统,并发扬光大,造福社会,则社会幸甚,国家幸甚。[1]

回顾经济部水利处第九河川局的来时路

众所周知台湾因清朝于一八九五年甲午战争失利,割归日本:时人口约二五五万人,日本即于同年九月十七日在台北成立“台湾总督府”派首任总督“桦山”统治台湾。其后三年,三换总督,因社会动乱,初期并无重大建树。到第四任总督儿玉源太郎时采用的民政局长¬¬¬¬—后滕新平才在各方面做有计画性的调查、规划及建设,包括:民情、风俗、习惯、户籍、人口、耕地、公共建设等。然后依规划著手实施,其中为耕地改良、开发、灌溉工程兴办等工作,在总督府农商局下设立“耕地课”专司其事。多数灌溉工程之执行,即由当地受益者组织“水利组合”;(现代的水利会)接受款项补助及人力协助完成。

行政长官公署

民国卅四(一九四五)年秋,台湾光复,中央政府陈仪在台北成立“行政长官公署”于十月廿五日由日本末代总督—安滕利吉手上接收日本总督府及其治权。在长官公署下设有“农林处”。原耕地课,包括其组织架构及人力悉归农林处管辖。说起人力,“耕地课”属小单位,原就有限,更因总督府内日本人居多,日人遣送回国后几近无人。是时战争刚停,公共设施满目疮痍,农粮生产几乎停顿,民生问题急需解决,灌溉设施必须优先恢复功能。故于卅六年一月,农林处耕地课扩大编制为“农田水利局”,迁移青岛东路—现立法院址办公,其隶属单位除继承总督府原有“工事事务所”改制之盐埔、三星、凤山、员林等工程处外,另配合工程需要设置工程处。本局前身,水利局花莲工程处则于卅六年四月一日成立。 民国卅六年发生的二二八事件促进了“行政长官公署”的变革。五月改制为“台湾省政府”。七月将原属“工矿处”主管全省河防工程的公共工程局水利组并入农田水利局,成立隶属台湾省政府建设厅的“水利局”。扩大服务范围,主管全省水政、利水、治水等有关“水”的业务,包括基本资料搜集、统计、分析、河川之管理监督,治理规划与实施,耕地灌溉、排水工程之调查、规划与施工等。同时原公共工程局所属治水工事事务所(日据时代名称)亦改称为工程处。台湾省政府建设厅水利局于卅六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时所属工程处共有十八个,均取地名为名称,即宜兰、三星、桃园、湖口、新竹、台中、员林、草岭、北港、斗六、冈山、阿公店、高雄、屏东、盐埔、台东、关山花莲等。

水利局花莲工程处成立于卅六年四月一日,首任主任王德恒先生,设有工务,材料、总务、会计四课,主要业务为北埔圳与太平渠灌溉工程之兴办。七月合并治水业务后增加花莲溪、秀姑峦溪两溪主、支流之防洪业务。主任王德恒先生在职仅四个月,八月改派王秀林先生接任。(印象中王先生离职后返回大陆从此断讯)。工程处成立初期借用花莲农田水利委员会办公厅一角办公。该办公厅系平阶铁皮屋,位于花莲市轩辕路现健保局东区办事处旁,为渔会所有。数月后觅得花岗山上公园路廿七号,现国民党花莲县党部址之平阶“集会所”为办公处所。该集会所为地方政府接收之原“高砂青年会”会馆。花莲农田水利会亦一并迁入借用一角办公。多年后该会自购中山路现市农会楼房而迁出。花岗山上的办公厅环境优美、地理位置甚佳,前可将市区中心尽收眼底,远更可眺望吉安、寿丰等花东纵谷北部,左边有田径场,不但棒球、田径经常在此竞技,就是政府大型的纪念集会也都在此举行。后面有美仑溪,清澈流水中,鱼虾跳跃,只可惜属地方政府公产,本处无法长期使用。

六O年代初期中国国民党花莲县党部欠缺属于自己的家而看上了这块吉地。六十三年初第一次石油危机发生,行政院下令公家机关暂停兴建房屋,大家猜想,现在要我们迁移谈何容易?,但在一党独大,党就是国,国就是党的年代里,国民党说到做到,本处奉令筹备迁移,并于六十四年五月开工,兴建现在的办公厅,预算五百万,编入六十五年度省库。因临时决定,筹备时间短暂,只好利用因火灾废置的仁爱街原属员工宿舍现址兴建。用地狭窄只好向上发展,建四层楼房。办公厅于六十五年元月底完工,并择二月廿日吉时迁入。前后在花岗山办公厅待了将近卅年。 民国四十五年五月台湾省政府建设厅水利局改制更名为台湾省水利局,仍属建设厅,同时多数专案工程或完工,或萎缩,故十八个工程处重新调整以序号代表地区,于宜兰、新竹、台中、员林、北港、阿公店、屏东、台东、花莲、冈山、竹南、新店等设立第一至第十二工程处。花莲工程处则更名为第九工程处。仍由王秀林先生主持。

建立水文站

民国四十九年五月,为加强规划业务,建立全省水文资料,水利局另成立第一至第四规划调查队及第一至第七水文站。为掌握花莲溪及秀姑峦溪流域之水文资料,在凤林镇光复路与光华路交角处新建立了第七水文站,主任王成先生。该等水文站于民国七十年七月裁撤,业务、人力并入各有关工程处后新设调查课,后来工程处改为河川局后兼办规划业务改称规划课。凤林镇上之水文站房产即经省府核准拨供公卖局设立凤林配销所。

全省十二个工程处中,设于冈山的第十及竹南的第十一工程处系专办灌溉工程之机动性工程处。在完成了白河水库、后龙(现明德)水库,能高大圳等专案工程后,因业务萎缩于六十五年七月奉令精简而裁撤,同时在新店的第十二工程处,即改称第十工程处。所经办未结案工程悉由各地工程处接办。

光复初期以农业之推展、粮食之增产为目标而成立的水利局,其业务受社会之变迁,经济型态之改变,逐渐萎缩,而随后并入之防水、治水、利水业务比重则反而愈来愈重。近年更因工商业发达迅速,水资源之需求更加殷切,因此于七十九年九月奉准成立中部及南部水资源工程处专办水资源之开发工作。距六十五年七月同性质的第十、第十一工程处的裁撤,刚满十四年又二个月。成立初期中部工程处办理鲤鱼潭水库,完工后续办集集拦河堰工程,南部工程处兴建南化水库牡丹水库后兴办高屏溪拦河堰工程。展望明日,水资源之需求愈来愈重,更因水源缺乏,水资源工程处的重担难卸。

长久以来土地狭小的台湾人口急速增加,迅速开发周边土地,尤其山坡地的严重超用,水土被破坏,加上平地的地面多因建设而无法渗漏,造成雨水集中,山崩处处,排水、防洪效能年年恶化,灾情不断,使水利局的存在愈来愈受重视,多雨、水灾找水利局,无雨旱灾同样找水利局。因此民国八十五年六月台湾省议会审议通过省府建设厅原管水利局的第六科并入水利局,升格为省府所属一级单位,称“台湾省水利处”,并于八十六年五月由省长宋楚瑜先生挂牌成立。首任处长为李鸿源先生。所属全省原办理防洪工程为主的十个工程处改制称“河川局”。第九河川局于八十七年一月廿三日挂牌成立。首任局长即由原任处长蔡万宫先生改任,从此原来局长管辖处长的体制改为处长管辖局长,也算是一趣。

说到处长,水利局花莲工程处第二任主任王秀林先生在任十年又五个月于民国四十七年元月交由朱庆和先生接任,朱主任在位一年十个月,后期改制,接任第九工程处处长,并于四十九年十一月奉派到美国进修,处长一职由工务课长张德胜代理。民国五十年九月张德胜先生接长台东第八工程处,遗缺派陈馨先生接任。陈处长在职五年四个月于五十六年元月交给李嘉植先生。李处长于六十三年二月调接第七工程处处长,遗缺由工务课长齐潞生先生升任。齐处长在职九年八个月,于七十二年十月届龄退休,派孙经渊先生充任,(齐处长退休后移居台北松山火车站旁东星大楼七楼,于八十八年九二一大地震时夫妇及独子同时罹难) ,孙处长七十七年元月退休,由陈碧池先生接掌。陈处长七十八年二月调水利局工务组长,调胡聪麟先生接任。胡处长于八十四年三月届龄退休,其后三年三易,则杨秉昆先生于八十四年三月上任,宋伯永先生于八十五年元月上任,蔡万宫先生于八十六年七月接任,至于蔡处长更是三年三升,八十六年七月接掌台湾省政府建设厅水利局第九工程处,八十七年元月首任台湾省水利处第九河川局局长,八十八年七月更上一层楼升任经济部水利处第九河川局局长。

八十六年五月成立的台湾省水利处寿命并不长,随著冻省的实施,八十七年十二月廿日民选省长宋楚瑜先生任期届满,省府精缩,整个水利处改隶属行政院经济部。所属第九河川局则于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挂牌运作。同时扩大编制调整业务,原由县政府主政的河川管理工作及主要河川普通支流的治理工作划归水利处。使河川的治理与管理一元化。全省十个河川局业务瞬间扩张,主要就是规划课的改制及管理课的增设。原来河防工程为中心的河川局,转型为工程与管理并重的机关。最近行政院配合冻省的改组正在研议并难产之中,经济部原有的水资源处与水利处多有重叠,其合并势在必行。来日如何变化实难预料。唯所属河川局、水资源局,应不致有太大的变化。

下面谈一谈半个多世纪以来第九河川局做了些什么?对社会有那些贡献?除了例行的管理工作外,大致分为灌溉工程建设、河防工程建设及海岸保护工作来谈。

灌溉工程建设

  1. 太平渠新建:在秀姑峦溪玉里铁路桥下游右岸兴建进水口引水灌溉河东地区,干线廿一公里、引水量每秒三‧三七立方公尺计划受益面积一千五十公顷,卅六年七月开工、四十二年六月完工。完成后交由花莲水利会营运。目前实际受益七一八公顷。
  2. 北埔圳新建:在三栈溪上游引水,灌溉三栈,北埔间平原,干线十公里引水量每秒一‧五立方公尺,计画灌溉三年轮作田六四0公顷,现实灌双期作水田一九三公顷。本工程原由花莲水利委员会接受补助自办,因故于卅九年二月开始由本处接办,四十五年六月完成。完工后也交由花莲水利会营运。
  3. 吉安圳扩建:吉安圳历史悠久,日本占据台湾后就有意“台湾日本化”长久占有,鼓励日本农民移民。花莲平原有水、有地、人稀、适合团体移居,故在东部现吉安、凤林、寿丰等地设立了多处“移民村”,吉安移民村,时称吉野村。一九一0年首进农户九户,其后陆续移居,到了一九一五年已有三二七户。为配合此项政策早于一九一一年著手新建吉野圳,并于一九一三年完成,由木瓜溪引水每秒十二立方公尺,计画灌溉面积九五五公顷。一九三一年一月第一次扩建兼改修开工,二年后完成。扩大灌溉面积为一、四二三公顷。其后灌区周围,尤其南边木瓜溪旁大量开发,乃于完成北埔圳后的民国四十五年著手扩建本圳。计画扩大灌溉面积七00公顷,四十五年六月开工,四十七年六月完工。主要工程为旧有渠道的防漏及扩大灌区、支、分线的新建。
  4. 新城圳新建:在立雾溪台电立雾电厂对岸引水,干线六‧八六公里、引水量每秒五‧九六立方公尺(馀水将来可供北埔灌区之用。)灌溉新城、秀林平原,计画灌溉面积六五0公顷,其中九0公顷需靠抽水灌溉,因农业型态改变,无利可图,故中途停办。本工程五十四年七月开工,五十六年六月完成。正如前面所说,因农业耕植无利可图,故一直无发挥效用,迄今只灌溉双期作田二五0公顷,却还有减少的趋势。完工后仍交花莲水利会营运。
  5. 河川地开发区灌溉:民国五0年元年为安置早年撤退来台的国军退除役官兵,成立东部土地开发处有计画性的开发东部广大的河川地,本处配合人力、物力协办。成立初期大部份工程都由本处执行。灌溉工程方面计完成了光华开发区七七0公顷(浮覆地面积),志学开发区四四九公顷,寿丰开发区第一期三0六公顷,丰田开发区八七公顷,平林开发区一、七三四公顷,长良开发区六二三公顷,万宁开发区五二公顷,共七区四、0二一公顷,五十二年首件工程开工,陆续分区分期执行,五十五年度结束,以后由东部土地开发处自办。
  6. 瑞穗旱作灌溉:花莲县瑞穗地区靠红叶溪附近有私有旱田及公有河川浮覆地旱田数百公顷未有灌溉设施、产量不稳,而红叶溪虽没有足够将这些土地垦为水田的用水,却有足够供为旱作灌溉之用的枯水量。经过多年的观测、试验、规划利用其有利的“位能”压力,自动喷水灌溉。计画灌溉面积五六0公顷。因无需动力加压,故益本比甚高。本工程于六十二年四月开工,六十五年二月完成。施工中农民无理反弹,甚至动用公权力压制才能施工,也就因此将计画受益区域中位于虎头溪北、花东铁路东及灌区南边一大块剔除,缩少受益面积为三八0公顷。完工后巧遇小旱灾,效果立显,桑田一年两收变四收,久旱后之蔗田收获前喷水,重量可加一成有馀,(糖量应无增加)因此剔除部份之农民后悔,相继请求追加,可惜管路容量已定,无法如愿。据悉后来便有自费凿井喷灌者。
  7. 其他小型灌溉、排水及杂项建设: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就业辅导委员会所属各地大同农场水利工程为大宗,如凿井、蓄水池兴建、灌、排小水路兴建、管路、小型喷灌设施等。另外花莲农田水利会的大型补助工程如林田圳、玉里圳改善等,以及地方政府委办的区域排水,如北埔、须美排水、寿丰、丰里排水等,均由本处执行。

河防工程建设

在民国八十八年改隶中央政府以前,本局负责的河防业务仅限于花莲溪、秀姑峦溪及其主要支流木瓜溪、寿丰溪、万里溪、马鞍溪、光复溪、富源溪、红叶溪、丰坪溪、卓溪及乐乐溪之河防全责,以及次要河川吉安溪、美仑溪、立雾溪、和平溪之堤防新建业务。八十八年后改负主要河川及其大小支流之治理全责,次要河川则全部划归地方政府治理。 台湾东部开发较迟,进入日本昭和年代才有筑堤。民国卅四年底政府接收时秀姑峦溪及其主要支流有六段堤防,共二、六六一公尺,花莲溪及其主要支流也有六段,共五、八O四公尺,总计八、四六五公尺。光复初期惨淡经营,到民国四十年才累计建有堤防一一、二八一公尺,护岸三七O公尺。六年间平均年增防洪设施五三一公尺。五十年累计到堤防一九、O三六公尺,护岸八一一公尺,十年间平均年增防洪设施约八二O公尺。民国五十一年起编列专款著手河川地开发才略加速筑堤速度。到六十年共有堤防五三、O八四公尺、护岸二、四八三公尺,平均年成长三、五七二公尺。民国六十八年政府重视东部的治山防洪业务,开始编列“东部地区治山防洪”专款使河川防洪工程建设更加速,到七O年累计到有堤防七五、七四六公尺、护岸一八、一六O公尺,十年间平均成长三、八三四公尺。此后的十年政府更重视河川治理,大量投入资金,到民国八十年本县主要河川及其主要支流共有堤防一五O、一七四公尺、护岸二一、七二五公尺,其中包括因辖区变更,由台东第八工程处移转过来的秀姑峦溪上游右岸堤防三、三三四公尺、护岸一、O五O公尺在内。这十年间年增河防工程达七、七九九公尺,几乎前十年的倍数。民国八十九年的现在更已成长到堤防二四八、五五八公尺、护岸二二、九七五公尺。平均年成长也有七、七三七公尺。 上列属主要河川及其支流之筑堤防洪已完成近九成,急需兴建之处已不多。但庞大数量的河洪构造物,其维护养修在来日成为本局的重担,吾人需尽力之处尚多。 次要河川在本辖区计有和平溪、立雾溪、美仑溪及吉安溪四条,受地形限制需治理区段除美仑溪一二‧五公里较长外,均在四至五公里之间。和平溪右岸除早期由地方政府筑少量堤防外,因连同河川浮覆地均列入水泥工业区,故由工业局列入计画自建完毕。左岸需筑堤保护者仅数百公尺,已由第一河川局完成。立雾溪因保护标的不大,除早期由本局兴建堤防一三O公尺及护岸三五O公尺外再无建堤。右岸若再延建即有百馀公顷浮覆地,最近地方政府计画开发利用,惟计画尚未成熟。美仑溪主要管理区段位于花莲市区,光复后即开始由地方政府陆续建堤保护,划入次要河川后本局自七十五年度起陆续延办,至八十五年间大致完成。本局续建堤防计有右岸八、二二四公尺,左岸六、二五八公尺。吉安溪管理区段六‧三公里,位市区花莲市与吉安乡交界,故光复后也早就由县政府陆续建堤治理,本局仅在七十三年建左岸东昌堤防二九二、五公尺,及八十五、六年完成五、九八七公尺。也算全部完成。

海岸保护工作

本局辖区面临太平洋的海岸线长达一四O馀公里,北部中央山脉耸立海上,南部海岸山脉与海滩之间仅有零星山坡地,故海岸需要保护部分集中在立雾溪出口与花莲溪出口间廿馀公里之花莲平原海滩为主。面临太平洋的东部海岸属侵蚀海岸,需防蚀,否即国土日日减少。像花莲市区海岸昔日北滨首建海堤时距离滩线还有四、五百公尺,中间存有大战时所遗留的碉堡数座,目前仅剩不满百公尺,还是靠消波块保护工才维持。 在海岸保护工方面,光复前仅有市区的北滨海堤九八八‧五公尺。光复以后选择要段逐年视需要兴建海堤或消波保护工,目前共建有海堤九段六、六七八公尺,海岸保护工八段二、六六二公尺。面临太平洋,每遇台风滔天骇浪,一些建于砂滩上的防蚀保岸设施,并非永久性结构体,长期维护,必须多费周章。祈盼早日能有一劳永逸之防御方法出现。 本局成立以来已超过半个世纪,靠诸多前辈的努力不懈,已建立良好的基础,对社会也做出一些贡献。盼后来者能继承前辈的优良传统,并发扬光大,造福社会,则社会幸甚,国家幸甚。[2]

外部连结

参考资料

  1. [1] 水利署电子报
  2. [文章来自胡聪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