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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地处河北省东北部。东经118°21′03〞-119°15′34〞,北纬40°24′0〞-40°40′17〞,为辽宁、内蒙、河北三省交界地,东与辽宁省的凌源市接壤,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相连,西邻承德县,南邻宽城县。县域面积3297平方千米。总人口47万人(2004年)。行政区划代码:130823。
平泉市是中华民族红山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远在史前,春秋战国时的"老马识途",汉末三国时的"望梅止渴"等都出自平泉。
平泉市素有"通衢辽蒙、燕赵门楣"之称,近邻北京、唐山、秦皇岛、赤峰、朝阳等大中城市,市人民政府驻地平泉镇。距承德市92公里,距北京293公里,距省会石家庄489公里。
201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以原平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泉市的行政区域,平泉市由河北省直辖,承德市代管。
目录
历史沿革
平泉历史上曾称作"八沟",意为拉不败的哈达,填不满的八沟,"平泉"因清康熙大帝见平地涌泉兴赞"圣地平泉"而得名。平泉历史悠久,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
殷商为土方,西周为鬼方部落活动区。
春秋时期为山戎、东胡领地。
战国时期,燕国大败东胡,北筑长城,平泉为燕右北平郡属地。
秦时,平泉仍属右北平郡。
西汉时期,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郡下置县,平泉属右北平郡,郡治平刚。
东汉时,右北平郡迁于土垠(唐山市银城铺),辽西乌桓内属,居塞内边缘诸郡,此后为乌桓活动区。汉桓帝时,平泉为鲜卑东部大人宇文氏属地。
晋建元二年(344年),鲜卑氏慕容皝灭宇文部,平泉地属前燕。
东晋太和五年(370年),前秦灭前燕,县境为前秦幽州辖地。东晋太元九年(384年),鲜卑氏慕容垂复国,建后燕,平泉属后燕平州地,不久改平州为营州,领属未变。
东晋义熙五年(409年),后燕亡,东部鲜卑部分支库莫奚进入平泉县境。南北朝时,平泉县境分魏之营州冀阳郡平刚县和建德郡阳武县及库莫奚地。
北齐时,为营州冀阳郡和建德郡地。北周时,为营州刺史高保宁割据地。隋时,今县境部分为辽西郡柳城县,其余属奚地。
唐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在奚地置饶乐都督府,县境属之。唐开元二十一年(723年),全国分十五道,县境属河北道。
五代时,县境为奚族和契丹族居地。
辽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建中京,平泉县境属辽中京道大定府。县境南为神山县,北属归化县,东北属榆州和众县。
金时,初为中京道大定府,贞元元年(1153年)改中京道为北京路,今县境属北京路大定府。南属神山县,北属和众县。
元时,今境属辽阳行省北京路,至元七年(1270年)改北京路为大宁路,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又改大宁路为武平路,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复改武平路为大宁路,平泉为惠州地。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大宁路为大宁府,后废。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置大宁都指挥司,不久又改为北平行都指挥司,辖十卫,平泉境北属富峪卫,南属会州卫,会州卫南界至喜峰口。
明永乐元年(1403年)三月,北平行都指挥司复改为大宁都指挥司,治所由大宁迁保定。原宁王封地,赐乌梁海三部,县境属朵颜卫游牧地。明末,朵颜卫改称喀喇沁,县境为喀喇沁游牧地。
明崇祯二年(1629年),喀喇沁部苏布迪率部降后金。崇祯七年(1634年),后金天聪八年,皇太极划定蒙古诸部牧地,喀喇沁牧地固定。后金天聪九年,分喀喇沁部为左右两翼旗,隶卓索图盟,县境属喀喇沁右翼旗。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划喀喇沁右翼旗部分属地建喀喇沁中旗,今境属喀喇沁中旗。
雍正七年(1729年)十月,设八沟厅,厅治八沟(今平泉县城)。八沟厅境域东西相距270公里,南北相距405公里,辖喀喇沁中旗、喀喇沁右翼旗、巴林左右两翼旗、翁牛特左右两翼旗地。厅治八沟,东至喀喇沁左翼界40公里,东北至土默特右翼界150公里,西至热河厅界32.5公里,西北至围场界270公里,南至永平府迁安县界65公里,北至翁牛特左翼及巴林旗界370公里。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将八沟厅之巴林两旗、 翁牛特两旗另设乌兰哈达厅。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降八沟厅为平泉州,隶属承德府。州境东西相距270公里,南北相距245公里。县境为平泉州南一部分。州治平泉,东到列山梁接喀喇沁左翼旗(建昌)境40公里,至朝阳县界150公里,西至承德府界32.5公里,西北至茅沟、七家接承德府地120公里,南至冰窖接永平府迁安县界65公里,北至栗子沟接赤峰县境180公里,西北至喀喇沁右翼旗驻地225公里。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划州境东北部十个乡境域,连同建昌县划出的地域,另置建平县。
1913年,改平泉州为平泉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县域沿袭光绪二十九年州境域。民国三年(1914年),设热河道,平泉县属之。
1928年,热河特别区域改建热河省,领属平泉县。
1937年7月,平泉县并入宁城县。
1939年旗县合一,称喀喇沁中旗。
1948年5月平泉县解放,恢复热河省平泉县建置。
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平泉县归河北省承德专区管辖。
1993年7月后,平泉县隶属河北省承德市。
201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以原平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泉市的行政区域,平泉市由河北省直辖,承德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