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舟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东省龙舟协会成立于1991年01月23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3号,法定代表人为杨英华。经营范围包括宣传、推广龙舟运动;承担上级委托的竞赛、培训任务;培训考核裁判员,参加有关国内国际邀请赛。(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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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舟协会部署重点工作
大会进行了第二届理事会[1]换届选举,并部署协会接下来的重点工作和规划。
广东省体育局副局长麦良、广东省体育局原巡视员甘焯雄、龙舟著名教练郑家润以及广东省、各地市龙舟协会、龙舟基地和俱乐部等约100人出席了本次大会。经过选举,甘焯雄当选新一届广东省龙舟协会会长,聘请郑家润为顾问,卢海燕等10人担任副会长,王长远任秘书长。
中国龙舟协会为本次大会发来了贺信。贺信中希望广东省龙舟协会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加强品牌赛事建设,注重对外宣传和扩大影响,更好地引导和发展龙舟运动。
甘焯雄提出协会发展思路和展望:一是明确协会定位,体现引领发展。二是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协会发展,突出运作规范化、制度体系化、办事协同化,完善协会管理和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注重科研创新,尤其是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以及后备人才的培养,推行龙舟运动进校园,建立科研团队。四是规范赛事管理,提供技术指导。五是寻求社会力量,加强市场运作,打造广东品牌龙舟赛事,促进龙舟产业发展。
麦良表示,省体育局会全力支持协会新时期的改革与发展,做好放、管、服的工作,希望省龙舟协会更加准确地把握相关政策,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他希望协会坚持政府主导的作用,积极发挥协会在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激发龙舟市场主体的活力,构建科学、合理的龙舟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于全民健身[2]国家战略、健康中国建设、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协会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能力,打造赛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