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吊劳改犯事件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州吊劳改犯事件,又称广州打劳改犯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发生在广州市的一系列屠杀事件。该事件发生于1967年8月,持续约1周时间,起因是谣传粤北等地的公安系统把监狱的犯人放出来、这些劳改犯集结要洗劫广州城,导致广州民众为自保而产生了极端暴力行为。据学者调查,吊劳改犯事件共造成了至少187-197人的非正常死亡([1] 一说是300余人),死者多是广州等地的普通居民,而被打死的人多被吊尸于广州许多街道两侧的树上、马路边的电线杆上等。
屠杀事件
1967年8月11日-12日,广州市区街头出现大量不明来源的尸体,许多被吊尸于广州许多街道两侧的树上、马路边的电线杆上。尸体遍布广州中山路、海珠广场、沿江路,解放路、起义路,东风路,文德路、白鹤洞等地。文化大革命期间,“劳改犯”属于“阶级敌人”,而此时广州民众中更是形成了“不管什么人,打了再算”、“打死都无声出”、“劳改犯打死活该”、“劳改犯就该人人喊打”的氛围,许多广州普通民众、郊区或外县民众成为受害者。
经学者调查走访,依据时任“红警司”政委的黄意坚,事发后公安刑警和中学生的力量曾有组织地分两拨点数各地的尸体,最终估计有187-197人死亡。另有民间说法,300余人在屠杀中死亡。
事件经过
历史背景
1966年5月,毛泽东等人发动了文化大革命。1966年8-9月, 北京“红八月”屠杀成为文革期间中国大陆红色恐怖的源头,影响了其它各地的极端暴力行为。
1967年8月初,广州公检法机关陷入混乱。依据《广州市志》等资料记载,仅在8月6日,机关受到41次冲击,而8月8日,广州郊区茶头的亚岗农场中,五百多名“劳改犯”走掉四百多名,其中四类分子占17%;8月10日,市收容遣送站放走84个收容人员和拒收樟木头收容所送来的两车共83名偷渡人员。“释放劳改犯”、劳改犯暴动并要洗劫广州城的谣言四起。
广州民众随即展开自保行动,据记载,许多街道之间都设置有栅栏,多由砖瓦砌成或木料制成,夜幕降临时,栅栏就会加锁、禁止出入。有些街道展开联防,基于互相帮助的精神,约定每逢遇劫或遇红卫兵抄家,就以敲铜锣或敲面盆为号通知街坊,各街坊听到讯号,采取同样措施、呐喊鼓噪,甚至见陌生人经过就打锣、追杀;还有人自愿担任巡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