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吊勞改犯事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州吊勞改犯事件,又稱廣州打勞改犯事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發生在廣州市的一系列屠殺事件。該事件發生於1967年8月,持續約1周時間,起因是謠傳粵北等地的公安系統把監獄的犯人放出來、這些勞改犯集結要洗劫廣州城,導致廣州民眾為自保而產生了極端暴力行為。據學者調查,吊勞改犯事件共造成了至少187-197人的非正常死亡([1] 一說是300餘人),死者多是廣州等地的普通居民,而被打死的人多被吊屍於廣州許多街道兩側的樹上、馬路邊的電線杆上等。
屠殺事件
1967年8月11日-12日,廣州市區街頭出現大量不明來源的屍體,許多被吊屍於廣州許多街道兩側的樹上、馬路邊的電線杆上。屍體遍布廣州中山路、海珠廣場、沿江路,解放路、起義路,東風路,文德路、白鶴洞等地。文化大革命期間,「勞改犯」屬於「階級敵人」,而此時廣州民眾中更是形成了「不管什麼人,打了再算」、「打死都無聲出」、「勞改犯打死活該」、「勞改犯就該人人喊打」的氛圍,許多廣州普通民眾、郊區或外縣民眾成為受害者。
經學者調查走訪,依據時任「紅警司」政委的黃意堅,事發後公安刑警和中學生的力量曾有組織地分兩撥點數各地的屍體,最終估計有187-197人死亡。另有民間說法,300餘人在屠殺中死亡。
事件經過
歷史背景
1966年5月,毛澤東等人發動了文化大革命。1966年8-9月, 北京「紅八月」屠殺成為文革期間中國大陸紅色恐怖的源頭,影響了其它各地的極端暴力行為。
1967年8月初,廣州公檢法機關陷入混亂。依據《廣州市志》等資料記載,僅在8月6日,機關受到41次衝擊,而8月8日,廣州郊區茶頭的亞崗農場中,五百多名「勞改犯」走掉四百多名,其中四類分子占17%;8月10日,市收容遣送站放走84個收容人員和拒收樟木頭收容所送來的兩車共83名偷渡人員。「釋放勞改犯」、勞改犯暴動並要洗劫廣州城的謠言四起。
廣州民眾隨即展開自保行動,據記載,許多街道之間都設置有柵欄,多由磚瓦砌成或木料製成,夜幕降臨時,柵欄就會加鎖、禁止出入。有些街道展開聯防,基於互相幫助的精神,約定每逢遇劫或遇紅衛兵抄家,就以敲銅鑼或敲面盆為號通知街坊,各街坊聽到訊號,採取同樣措施、吶喊鼓譟,甚至見陌生人經過就打鑼、追殺;還有人自願擔任巡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