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是《史记》的第二十一卷,“十表”中的第九篇。 该表记录了自元光五年到元鼎元年各诸侯王之子封侯的情况。王子封侯是推恩令的结果,是削弱诸侯王的手段。共有一百六十二名王子封侯,其中五十六名在元鼎五年坐酬金失爵,三十二人以绝嗣和其他罪过国除,至太初年间,只余七十四名,不足半数。
原文
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
(表略)
汉世之初,矫枉过正。欲大本枝,先封同姓。建元已后,籓翰克盛。主父上言,推恩下令。长沙济北,中山赵敬。分邑广封。振振在咏。扞城御侮,晔晔辉映。百足不僵,一人有庆。
译文
皇上下诏给御史大夫说:“诸侯王凡有愿意把恩惠推及自己的私亲,分封子弟城邑的,命令他们各自条列上报,朕将临时决定这些王子侯的名号。”
太史公说:真是伟大啊,天子的圣德!他一人有了喜庆,天下都跟着沾光。
注释
①“制诏”,皇帝的书面命令。“御史”,此指御史大夫,官名,为三公之一,协助丞相处理政务,并掌纠察弹劾之事,管理国家图籍档案。汉代皇帝颁行制度,用制书。制书的文字都用“制诏某某(三公官名)”开头,加玺封固,再用尚书令印重封,然后颁布州郡。这一制书是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颁布的。 ②“诸侯王”,汉代皇子封王,都有自己的封国、官属,其地位相当于周代的诸侯,称诸侯王。“推私恩”,谓推行、施加私人的恩惠。按,汉初规定诸侯王死后,由其嫡子继位,而其他儿子无尺土之封。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令诸侯王得推行私恩,分地给子弟为侯。从此每一诸侯王国中又分出若干小侯国,诸侯王的势力大大削弱。 ③“条上”,分列上报。 ④“朕”,音zhèn,皇帝自称。上古不论贵贱,皆可自称为朕,自秦始皇起,只有皇帝或临朝听政的皇太后才可称朕。 ⑤“一人有庆,天下赖之”,这两句话本自《书·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1]
作品出处
本文出自《史记》。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2]
作者简介
司马迁(约公元前145或前135年—?),字子长,夏阳(在今陕西韩城西南)人。出身史学世家,父亲司马谈官至太史令。司马迁继承父亲太史令的职位后,得以饱览朝廷藏书,又随汉武帝到各地巡游,增长了见识;他同时开始着手整理史料,以完成父亲写一部“名主贤君、忠臣死义之事”的通史的遗愿。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司马迁因上疏为李陵辩护触怒武帝,被处以宫刑。受此大辱,司马迁愤不欲生,但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决心“隐忍苟活”。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发愤著书,完成了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名著《史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