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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弥城三小“适合学生教学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这是弥城镇弥城三小校长田春艳从教以来,坚持了22年的教育教学理念。她把“适合”理念贯穿于每一堂课,灌输到学校每一位老师的心里,共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这天下午,田春艳要给四(1)班上科学课。为让学生掌握好所学知识,她早早就备好了课。

田春艳说:“心里有学生,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要思考怎么教才能让孩子学得清楚,学得明白,学得好。”

这堂课内容是安全使用酒精灯。酒精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理特性,从添加酒精到点燃酒精灯再到熄灭酒精灯,每一个环节都事关安全。上课时,田春艳老师一边操作示范、一边讲解使用酒精灯各环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引导学生严格按照酒精灯安全使用规程做实验。一节课下来,同学们轻松、愉快地掌握了安全使用酒精灯的方法。

弥城三小四一班学生杨馨说:“这节科学课很有趣,很好玩,我一听就懂,我一做就会。”

田春艳说:“我认为科学课就是要让孩子们动手做实验,实践出真知,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在做中学,让他们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培养他们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

让学生通过实践掌握安全使用酒精灯知识,提高其动手能力,激发其学习兴趣,是田春艳坚持“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的具体体现。在教育教学[1]工作中,她整合学校资源,通过课程、文化、环境、活动五个方面培养和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潜能。去年,弥城三小的300多名师生在中国美术学院老师们的指导下共同创作的,展现云南乡村儿童对自然生态探索和生命色彩理解的环保装置艺术作品——《生命之色》,相继在深圳、北京、上海和意大利展出。

弥城三小《生命之色》指导教师张丽艳说:“作为老师我非常高兴,孩子们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独具特色的创作力让这件作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2],被更多人看到,这样的活动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点燃了他们心中的梦想。”

校园咨询

[县司法局]法治护航 助力成长——弥城三小到弥渡县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参观学习

为全面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和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质效,增强我县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4月17日县委普法办、县普法强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和弥城三小组织六年级100名学生来到弥渡县法治文化主题广场零距离参观学习,接受法律的熏陶。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师生们先后参观了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法治名言、宪法主题雕塑、獬豸雕塑、我国现行宪法修订历程、法治文化长廊、道德柱、法规尺、法治趣味墙等法治石雕和小品雕塑,通过讲法治故事、读法治名言等生动活泼的互动,使师生们完全沉浸在法律知识的海洋中,培养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对宪法、对法治都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让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教育和启发,有益于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满怀信心,持之以恒,让法治走进青少年心灵,让法治意识常驻每位青少年心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