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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恒重'''<br><img src="https://gimg2.baidu.com/image_search/src=http%3A%2F%2Fszb.mshw.net%2Fres%2F1%2F1%2F2016-01%2F21%2F06%2Fres13_attpic_brief.jpg&refer=http%3A%2F%2Fszb.mshw.net&app=2002&size=f9999,10000&q=a80&n=0&g=0n&fmt=auto?sec=1667432042&t=c5af0b1ce925dd55661146c4adccaccf"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zb.mshw.net/html/2016-01/21/content_22094.htm 圖片來自眉山网]</small> | |<center>'''恒重'''<br><img src="https://gimg2.baidu.com/image_search/src=http%3A%2F%2Fszb.mshw.net%2Fres%2F1%2F1%2F2016-01%2F21%2F06%2Fres13_attpic_brief.jpg&refer=http%3A%2F%2Fszb.mshw.net&app=2002&size=f9999,10000&q=a80&n=0&g=0n&fmt=auto?sec=1667432042&t=c5af0b1ce925dd55661146c4adccaccf"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zb.mshw.net/html/2016-01/21/content_22094.htm 圖片來自眉山网]</smal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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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重'''是指两次称量所得质量之差不得超过一定的允许误差。《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DL/T 938-2005)对恒重的定义:连续两次烘干或灼烧后的质量,其差值不超过0.0003g。 | + | '''恒重'''是指两次[[ 称量]] 所得质量之差不得超过一定的允许误差。《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DL/T 938-2005)对恒重的定义:连续两次烘干或灼烧后的质量,其差值不超过0.0003g。 |
==性质== | ==性质== | ||
− | 在重量分析法中,经烘干或灼烧的坩埚或沉淀,前后两次称重之差小于0.2mg(中国药典规定为0.3毫克),则认为达到了恒重。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通常不少于6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密度。 | + | 在[[ 重量分析法]] 中,经烘干或[[ 灼烧]] 的[[ 坩埚]] 或沉淀,前后两次称重之差小于0.2mg(中国药典规定为0.3毫克),则认为达到了恒重。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通常不少于6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密度。 |
==相关规定== | ==相关规定== | ||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样品1g)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在每次干燥后应立即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若炽灼应在高温炉内降温至300摄氏度左右时取出放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样品1g)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在每次干燥后应立即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若炽灼应在高温炉内降温至300摄氏度左右时取出放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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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在试验指定的方法的温度下烘干,既不是150度,也不是105!不同的重量法烘干温度有不同的标准!比如钼的8羟基喹啉法是135度烘,你比如镍的丁二肟(wò)沉淀是120度烘(沉淀较多的时候用150度烘),你比如样品做水分测试,一般是105度到110度烘! | 第一:是在试验指定的方法的温度下烘干,既不是150度,也不是105!不同的重量法烘干温度有不同的标准!比如钼的8羟基喹啉法是135度烘,你比如镍的丁二肟(wò)沉淀是120度烘(沉淀较多的时候用150度烘),你比如样品做水分测试,一般是105度到110度烘! | ||
− | 第二:有些器皿本身是很难恒重的,比如瓷坩埚就很难恒重,砂芯坩埚稍微好一点点,最容易恒重的是铂金坩埚!也正因为瓷坩埚之类的难恒重,所以我们做重量法硫或者砂芯坩埚做镍钼,我们瓷坩埚,一般只要前后差不超过1毫克,我们只好就认为恒重了,但是不能因为瓷坩埚和砂芯坩埚这类本身就恒重不了的东西,,我们就用这难以恒重的宽容标准去颠覆了最初的恒重标准。 | + | 第二:有些器皿本身是很难恒重的,比如[[ 瓷坩埚]] 就很难恒重,砂芯坩埚稍微好一点点,最容易恒重的是[[ 铂金坩埚]]!也正因为瓷坩埚之类的难恒重,所以我们做[[ 重量法]] 硫或者砂芯坩埚做镍钼,我们瓷坩埚,一般只要前后差不超过1毫克,我们只好就认为恒重了,但是不能因为瓷坩埚和砂芯坩埚这类本身就恒重不了的东西,,我们就用这难以恒重的宽容标准去颠覆了最初的恒重标准。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於 2022年10月4日 (二) 07:37 的修訂
恆重是指兩次稱量所得質量之差不得超過一定的允許誤差。《火電廠排水水質分析方法》(DL/T 938-2005)對恆重的定義:連續兩次烘乾或灼燒後的質量,其差值不超過0.0003g。
性質
在重量分析法中,經烘乾或灼燒的坩堝或沉澱,前後兩次稱重之差小於0.2mg(中國藥典規定為0.3毫克),則認為達到了恆重。恆重:系指相鄰兩次稱量間隔時間大於3H(通常不少於6H)的情況下,前後兩次稱量之差小於該項試驗所要求的稱量精密度。
相關規定
恆重,除另有規定外,系指供試品連續兩次乾燥或熾灼後的重量差異在0.3mg以下(樣品1g)的重量。乾燥至恆重的第二次及以後各次稱重均應在規定條件下繼續乾燥1小時後進行。熾灼至恆重的第二次稱重應在繼續熾灼30分鐘後進行。在每次乾燥後應立即取出放入乾燥器中,待冷卻至室溫後稱量。(若熾灼應在高溫爐內降溫至300攝氏度左右時取出放乾燥器中,待冷卻至室溫後稱量)
標準
第一:是在試驗指定的方法的溫度下烘乾,既不是150度,也不是105!不同的重量法烘乾溫度有不同的標準!比如鉬的8羥基喹啉法是135度烘,你比如鎳的丁二肟(wò)沉澱是120度烘(沉澱較多的時候用150度烘),你比如樣品做水分測試,一般是105度到110度烘!
第二:有些器皿本身是很難恆重的,比如瓷坩堝就很難恆重,砂芯坩堝稍微好一點點,最容易恆重的是鉑金坩堝!也正因為瓷坩堝之類的難恆重,所以我們做重量法硫或者砂芯坩堝做鎳鉬,我們瓷坩堝,一般只要前後差不超過1毫克,我們只好就認為恆重了,但是不能因為瓷坩堝和砂芯坩堝這類本身就恆重不了的東西,,我們就用這難以恆重的寬容標準去顛覆了最初的恆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