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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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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爵士 ,Bt,KCB,FRS(英语:Sir John Francis Davis,1795年7月16日-1890年11月13日),于1844年接替砵甸乍出任第二任香港总督,惟任内首度征税,税捐过重引致大失人心,而于1848年黯然去职。

早年事迹

戴维斯在伦敦出生,父亲名叫塞缪尔•戴维斯(Samuel Davis),在东印度公司任职。于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毕业后,即于1813年以18岁之龄抵达中国广州,并获东印度公司聘任为抄写员。

戴维斯具有语言和外交天份,喜好中国文学,在公司任职期间大量翻译中国文学作品成英文,由此成为了公司的“中国通”,受到特别器重,除了于1816年被指派陪同亚美士德勋爵,前往北京寻求晋见嘉庆帝外,又在1832年获遴选为公司在广州的特别委员会主席,主理公司的在华贸易业务。另外,皇家亚洲学会在1824年创会的时候,戴维斯是该会的创会会员之一。

在183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终止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之专利权,撤销原有的特别委员会,新设立驻华商务总监,并且改为向政府负责,戴维斯于是就成为了东印度公司在华的末任大班。随后,首任驻华商务总监律劳卑勋爵于1834年7月15日抵华履新,在澳门办公,并立即委任了戴维斯为驻华商务副总监。可是,律劳卑没多久却擅闯广州,触发“律劳卑事件”,最后更在同年10月11日病逝澳门。于是驻华商务总监一职由戴维斯接替。

驻华商务总监

“律劳卑事件”发生以后,英商在对华贸易的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不少英商认为,从律劳卑强行打开中国门户一事上,可以看到以强硬手段开展贸易是不可行的,这样最终除了使律劳卑得到客死他乡的悲惨下场外,更使英商因为清廷在事件中暂停贸易,而招致了重大损失,所以他们认为保持现状更能保障贸易利益。不过,也有部份英商,如渣甸等人却反而认为,从“律劳卑事件”一事上,只反映出英国更加有必要以武力洞开守旧的中国门户,才符合英国的利益。

可是,戴维斯根据他在华多年的经验,认为中英两国应该保持现状,免生争端,所以他上任后,并没有对那些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商表示同情。由于戴维斯不支持强硬政策去迫使清廷进行自由贸易,85位由渣甸和马地臣带头的英商在戴维斯上任后不久,即向英皇威廉四世发联署信陈情,要求罢免戴维斯,改派一位军人担任商务总监,另外又要求派遣军队来华,以雪律劳卑被辱之仇,和强迫清廷开放门户。受到英商的种种压力,戴维斯上任仅百馀日后,便在1835年1月宣布辞职,返回英格兰,结果商务总监由G•B•罗拔臣爵士接任。

香港总督

1844年2月23日,戴维斯获委任为第二任香港总督,接替在同年5月8日卸任的砵甸乍爵士。上任后不久,戴维斯就见证了香港警队的正式成立,最初的警队编制定为35人,而裁判司及警队首长的职位亦正式分家,不再由一人独揽。此外,戴维斯亦十分关注教育发展,上任以对宗教团体来港办学表示欢迎,当中在1845年,华民政务司向他建议政府每月津贴十元予8间中文学塾。戴维斯将建议转呈英国政府。经过一轮考察和评估后,戴维斯在1847年8月委任巡理司、华民政务司和殖民地随军牧师组成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资助事宜和监管受补助的学塾,并对办学团体作出资助。

1847年1月,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正式在港成立。由于戴维斯在汉学事务上享负盛名,又在筹备成立分会一事上给予热心支持,因此获推举为创会会长。当时的创会会员还包括了库政司孖沙、殖民地副总督德忌笠少将和威妥玛等人。担任会长期间,戴维斯曾建议研究植物学可作为分会发展的一大方向,又希望英国政府可批准拨地兴建一所动植物公园。不过这个愿望要到他卸任后,几经波折,迟至1864年才实现。

荣誉

  • F.R.S.(1822年3月28日)
  • F.R.A.S.(1824年8月11日)
  • Bt(1845年7月18日)
  • K.C.B.(1854年)
  • D.C.L.(牛津大学,1876年)

以他命名的地名

  • 爹核士街
  • 摩星岭(Mount Davis)
  • 摩星岭道
  • 摩星岭径

外部连结

香港历任总督一览(1942年—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