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物业管理协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抚顺物业管理协会于2008年10月22日成立,抚顺物协是以在抚顺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抚顺社会团体[1]登记管理机关抚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性质
协会性质:协会为物业行业自律组织。
目的
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参与立法,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自律机制,做好行业自律;宣贯国家和地方法规,研究行业理论,传递行业信息,交流行业经验,推广行业先进管理制度和方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国内外同行业交流,开展行业培训和再教育,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培育和发展重庆物业管理市场,促进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抚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抚顺物协”。英文名称为: “FuShun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简称“FPMA ”。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在抚顺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2]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
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抚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抚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推进抚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抚顺走向“世界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抚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抚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并经核准登记的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推动行业发展建设,监督和促使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及提升抚顺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认真制定物业管理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四)了解掌握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为会员单位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服务,设立行业信息网站、会刊等沟通渠道,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举办专项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六)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的物业管理专业交流研讨活动,参加国际行业会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合作,为本行业逐步走向国际化创造条件。
(七)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基础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及物业管理项目达标考核等工作。
(八)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九)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视频
抚顺物业管理协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搜狐,2021-05-08
- ↑ 物业管理的新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