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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瑟福德(1600~61),外文名:Rutherford, Samuel ,苏格兰的立约派(Covenanters323,Covenanters)人士及作家,生于杰德堡(Jedburgh)附近。

作家,泛指能以文化创作为业,写作[1]的人,也特指文学创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因此,一般能被称为“作家”者,其作品大都能够获得出版发行,历史悠久[2]

简介

拉瑟福德于1621年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后来还当了母校的学术辅导,不过很快就因为被人诬告道德不当而辞职,时为1625年。但该宗指控全是虚构的,人人都知道,以致他申请进入神学院深造时,毫无困难就被录取了,并在1627年被派到加洛韦的安瓦夫(Anwoth, Galloway)教区任职。

虽然自\cs61612年起国家已奉行主教制(参事奉,Ministry794,Ministry),拉瑟福德这个任命却没经过主教的允准。按拉瑟福德的看法,主教制只会带来亚米纽主义(Arminianism158,Arminianism)。在他的名着《为神恩进言》(Exercitationes Apologeticae pro Divina Gratia, 1636),他强烈反对这种思想,此书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结果荷兰很多学院均有意聘请他当教授;但因着拉瑟福德对主教制的不妥协态度,恶名远播的高等专员议会便召见了他。

结果他被逐离教区,不许讲道,并被流放到阿伯丁(Aberdeen)──他悲叹自己是「国内第一个完全被封杀言论的人」。对他来说,阿伯丁那地方「满了信奉教宗制或像迦流那样不讲规矩的信徒」。1638年,大多数苏格兰人均起来反抗,草拟国家盟约反对查理一世的口是心非,和罗德(W. Laud)的礼仪;拉瑟福德立刻启程南下表示支持此运动。1639年,他被委任为圣安德烈大学的神学教授。

他的《王法》(Lex Rex, 1644)是特别针对当时「君权神授」的理论来写的,结果引起轩然大波,就是连他颇能发挥影响力的韦斯敏斯德议会也哗然四起。此书强调君权人授,人民的力量高于君王,而真正具权柄的是法律,不是暴君,全无限制的能力只可以属于神。到了王权复兴(Restoration, 1660年,查理二世的复辟),此书之作者仅仅免于一死,书自然难逃被禁的命运了。现在我们都知道,此书成了近代民主国家宪法传统,不过许多立约派人士已经为了只向天地间那真正的君王尽忠的而捐躯了。

1649年,英国开始接纳宽容(Toleration1167,Toleration)政策,拉瑟福德的《反对伪装良心自由》(Free Disputation against Pretended Liberty of Conscience)指出,此等宽容既违反圣经,又与常识不合;它容让两种宗教并存,从教会立场来说是令人愤慨,从民事角度又是有罪的。官长是神的代理人,他要把犯罪的人送上断头台,目的不是得到什么属灵的果效,只是坚固民间秩序的基础而已。

拉瑟福德不肯承认少数人之宗教有同等存在的权利,在《反对》一书他对独立派及其他人的轻视,引起弥尔顿(Milton)的反驳,说「新的长老不过是旧祭司的扩充而已」。无论如何,拉瑟福德后来却质疑立约群体的管治团是否有无误之权柄。

今天北美又再兴起研究拉瑟福德政治思想的热潮,但他最为人乐道的,倒不是他的政治思想,而是他的信札。那是他为各阶层的人写的信,里面的属灵忠告不仅符合圣经和深具洞见,也有思想深度和创见;它们是出自一个满有经历,又具体谅和悲悯的心灵。

拉瑟福德弥留之际被人控告叛国罪,要接受审讯;他给枢密院送了一个不出庭的口讯,说他早被「至高的法官及法庭宣召」,现正赶着赴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