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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言五首·其三》 |
作品名称: 《放言五首·其三》 创作年代: 唐代诗人 文学体裁:诗 作者:白居易 |
《放言五首·其三》[2]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3075篇诗文。[3]
这是一首富有理趣的好诗。它以极通俗的语言说出了一个道理:对人、对事要得到全面的认识,都要经过时间的考验,从整个历史去衡量、去判断,而不能只根据一时一事的现象下结论,否则就会把周公当成篡权者,把王莽当成谦恭的君子了。诗人表示像他自己以及友人元稹这样受诬陷的人,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因而应当多加保重,等待“试玉”、“辨材”期满,自然会澄清事实,辨明事伪。这是用诗的形式对他自身遭遇进行的总结。
在表现手法上,虽以议论为主,但行文却极为曲折,富有情味。“赠君一法决狐疑”,诗一开头就说要告诉人一个决狐疑的方法,而且很郑重,用了一个“赠”字,强调这个方法的宝贵,说明是经验之谈。这就紧紧抓住了读者。因在生活中不能做出判断的事是很多的,大家当然希望知道是怎样的一种方法。“不用钻龟与祝蓍”。先说不用什么,而该用什么,却不径直说出。这就使诗歌有曲折、有波澜,对读者也更有吸引力。诗的第二、三句才把这个方法委婉地介绍出来:“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很简单,要知道事物的真伪优劣只有让时间去考验。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比较,事物的本来面目终会呈现出来的。
以上是从正面说明这个方法的正确性,然后掉转笔锋,再从反面说明:“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如果不用这种方法去识别事物,就往往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对周公和王莽的评价,就是例子。周公在铺佐成王的时期,某些人曾经怀疑他有篡权的野心,但历史证明他对成王一片赤诚,他忠心耿耿是真,说他篡权则是假。王莽在未取代汉朝政权时,假装谦恭,曾经迷惑了一些人;《汉书》说他“爵位愈尊,节操愈谦”。但历史证明他的“谦恭”是伪,代汉自立才是他的真面目。“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这是全篇的关键句。“决狐疑”的目的是分辨真伪。真伪分清了,狐疑自然就没有了。如果过早地下结论,不用时间来考验,就容易为一时表面现象所蒙蔽,不辨真伪,冤屈好人。
诗的意思极为明确,出语却曲折委婉。从正面、反面叙说“决狐疑”之“法”,都没有径直点破。前者举出“试玉”、“辨材”两个例子,后者举出周公、王莽两个例子,让读者思而得之。这些例子,既是论点,又是论据。寓哲理于形象之中,以具体事物表现普遍规律,小中见大,耐人寻思。其以七言律诗的形式,表达一种深刻的哲理,令读者思之有理,读之有味。
诗词正文
“ | <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4] > |
” |
— <《放言五首·其三》>,<古诗文网> |
译文
我送给你一种解决疑问的办法,这个办法不需龟甲,蓍草茎来占卜吉凶。
检验玉真假还需要烧满三天,辨别木材还要等七年以后。
周公害怕流言蜚语的日子,王莽篡位之前毕恭毕敬。
假使这人当初就死去了,一生的真假又有谁知道呢?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汉族,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河南新郑(今郑州新郑)人,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座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 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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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 ↑ 唐代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三》古诗欣赏及解析 涨知识 . 搜狐网 [2019-09-05]
- ↑ 《放言五首·其三》赏析. 古诗文网
- ↑ 白居易. 古诗文网
- ↑ 《放言五首·其三》诗词正文. 古诗文网
- ↑ 白居易. 中华英烈祠
- ↑ 白居易简介.中华英烈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