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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義(英語:Utilitarianism)又譯作效益主義,是一種倫理學之理論類型,認為最正確的行為是將效益達到最大。「效益」就是快樂,傾向得到最大快樂,而傾向避免痛苦就是正確。功利主義的創始人邊沁將效用描述為一個行為所產生的所有快感的總和,減去參與此行為的所有人的痛苦。功利主義是一種結果主義,結果主義認為任何行為的結果是評判對錯的唯一標準。與其他形式的結果主義(如倫理利己主義)不同的是,功利主義平等地考慮所有受牽連的人的利益,乃至有些更顧及動物之利益。
功利主義的擁護者在一些問題上意見不一。例如施事者是應該根據其可能的結果選擇行為 (行為功利主義),還是應該遵守效用最大化的規則(規則功利主義)。功利主義者對於追求總效用最大化(總體效用功利主義),還是平均效用最大化(平均效用功利主義),也存在分歧。
雖然功利主義的哲學理論先驅可以追溯到認為幸福是唯一美好的事情的享樂主義者亞里斯提卜和伊比鳩魯,但功利主義的傳統開始於傑里米·邊沁[1],相關哲學家有約翰·斯圖爾特·密爾、亨利·西季威克、R·M·黑爾、大衛·布雷布魯克和彼得·辛格。功利主義已被應用於社會福利經濟學、全球貧困危機和動物飼養倫理等。
發展歷史
雛形
早在功利主義正式成為哲學理論之前,就有功利主義思想雛型,例如享樂主義以及後果主義出現。公元前5世紀的亞里斯提卜、前4世紀的伊比鳩魯提出了享樂主義[2]。亞里士多德認為幸福是最高的善。希波的奧古斯丁提出幸福是人類欲望的終極。托馬斯·阿奎那也曾深入探討關於幸福與快樂的問題。 結果主義的思想在中國萌芽於春秋戰國之交。當時的墨家學說提倡社會道德意義上的善,包括政治穩定以及人口、財富的增長。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政治學學者馬基雅維利也認為國家的行為無論殘暴或仁慈,都應服務於社會整體利益。
儘管功利主義被認為始於傑里米·邊沁,近代英國哲學家與倫理學家如坎伯蘭(Richard Cumberland)、弗朗西斯·哈切森與大衛·休謨都有功利主義的傾向。據邊沁指出,他在英國化學家約瑟夫·普利斯特里、法國哲學家愛爾維修、意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以及休謨等的著作中都發現了功利主義的身影。休謨在《道德原則研究》中寫道:
在所有的道德判定中,人類的總體效益都應當是最重要的因素。不論是在哲學還是在現實生活中出現關於責任界限的爭論,最確鑿可行的解決途徑都莫過於從所有方面確定這種責任界限對人類整體利益的影響。如果任何錯誤的觀點在表象的偽飾下得以流行,只要更深入的經驗和更可靠的理性賦予我們關於人類行動更正確的理念,我們就應摒棄最初的觀點,重新劃定善與惡的道德界限。
休謨師從弗朗西斯·哈切森,而哈切森引入了一個重要的功利主義思想。在《美與美德觀念的起源研究》中哈切森指出在選擇最為道德的行動的過程中,美德與特定行為所能造福的人的數量成正比。同樣的道德上的罪惡與特定行為殃及的人的人數成正比。至善之舉就是能夠促成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行動,極端的邪惡也就是導致最大痛苦的行為。在此書的前三版中,哈切森論及多種計算任何行為的道德性的數學算法。他的思想啟發了邊沁的「幸福總和」思想。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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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羅素:功利主義 ,搜狐,2019-05-19
- ↑ 功利主義思想會促進社會的發展,個人圖書館,201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