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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方有执(1523 - 1594), 生于明世宗嘉靖二年,卒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 字中行,别号九龙山人,明代徽州歙县(今安徽歙县)人,明嘉靖、万历间人。 为侈言《伤寒论》错局的第一人。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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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有执生于明世宗嘉靖二年(1523),卒于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1594),由其生卒年可知,方氏是明朝中后期的新安医家。在方有执生活时期,正是明代瘟疫肆虐的时代,不逾百年,便爆发过十多次记载在册的大范围瘟疫,和诸多未记载在册的小范围瘟疫。在此短短数十载中,明朝瘟疫横行,竟有十户九死之势,着实令人触目惊心。正因如此,后世更有学者认为,明朝亡于瘟疫,此言不虚也。
  方有执的家庭,亦未能幸免于难,据其自序所载:“两番丧内,病皆起于中伤风寒,竟堕不满三十而短世,前后若一,儿女遭惊风,历殇者五。”方氏本人因家庭不幸,客游淮楚散心,此时淮楚大旱,赤地千里,瘟疫大起,方氏也不幸身染瘟疫,后竟痊愈。
  方氏因伤寒痛失妻子儿女七人,自身也感染伤寒,故而大为触动,感慨颇深,叹曰:“天之留我必有我意。有意于其在斯乎!然则难也,非难也,惊也!警以事天人之道也。尽天尽人尽在我尔,我且致尽于斯,或者其庶几乎?”由此可见,方氏并未痛失至亲之人,而消沉自弃,反而在精神境界上得以升华,因痛感至亲之人生命沦丧,目睹广大民众的深受伤寒之苦和瘟疫旷日持久的肆虐,从而激起方氏精研医术,著书救世的社会责任感。
  方有执生长于素有“东南邹鲁”之称的新安,当地向来重视文化教育,推崇程朱理学,有着良好的文化氛围,医家行医治学深受程朱理学“格物致知”思想的影响,故颇为重视对医理的研究和考据,儒医尤甚。方氏早年为饱学儒士,后因家人死于伤寒,遂奋而学医,亦是以儒通医者。故在方氏对伤寒病的医学研究中,尤其重视考据源流,分析事实,使其合乎医理。

医学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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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有执潜心研究《伤寒论》数十年,“涉苦万端,鬓霜而后豁悟”(《伤寒论条辨•痉 书叙》),于晚年才写出《伤寒论条辨》八卷,“寻求端绪,排比成编,一一推作者之意,为之考订,故名日《条辨》”(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提要总目》第104卷),这是他一生研究《伤寒论》的结晶。由于他对王叔和、成无己的旧本《伤寒论》,力持错简,首创重订,而使他成为明代治伤寒学的著名人物。
  自从王叔和整理编次张仲景的《伤寒论》以后,历代医家基本上按叔和的本子进行研究;但也有人对王叔和编次的《伤寒论》有怀疑,但仅仅指出其“相乱”,“以自己之说,混于仲景所言之中”,并未对叔和过多地责怪,基本上持褒贬各半的态度,也未提出需要重新修订。到了明代,方有执认为其“颠倒错乱殊甚”,要“重考修辑”,大谈特谈错简重订之说。

医学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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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有执潜心研究《伤寒论》达数十年,他崇尚仲景,称仲景“法而世为天下则,方而世为万病祖”,对《伤寒论》造诣较深,见解也颇具特色:
  力主错简,推求端绪,重新考订
  方有执经反复细绎《伤寒论》后,深虑《伤寒论》之因代远年湮而失仲景之旧,他认为西晋王叔和编次,已有错简,后又经金代成无己注释又多更改,早已失仲景之旧。因此他不惮险遥,多方博访,广益见闻,虑积久长,竭二十年之精力,至“晚忽豁悟,乃出所旧得,重考修辑”,对《伤寒论》进行逐条辨析,重予编注,排比成篇,以求合于仲景之道。
  重次条文,调整篇次
  方氏对三阴三阳病脉证并治诸篇大加改订,将各篇条文,重新排列,尤以太阳篇最为明显。方有执根据其多年临床经验及对伤寒的理解将太阳病上、中、下三篇内容,编次为“卫中风”、“营伤寒”、“营卫俱中伤风寒”三篇。强调伤寒以六经为纲;六经辨证,太阳为纲的学术思想。
  方氏认为《辨脉法》与《平脉法》二篇,虽非仲景原著,但有仲景的一些内容,故仍可保留。然其篇名“辨脉法”、“平脉法”,认为是后人所加。因此将二篇俱称“辨脉法”。且将“平脉法”一篇内容提至“辨脉法”之前,并作保留,置于篇后与辨痉湿病症篇相合而为第七卷,王叔和将“平脉法”、“辨脉法”置于全书之首,体现了叔和重视脉学之研究,而方氏为恢复仲景《伤寒论》原貌,作如上调整,以自成一家之言。
  伤寒以六经为纲
  方氏认为:六经辨证适用于一切疾病,而伤寒尤以六经为纲。方氏指出:伤寒论六经是指六部,其不仅有阴阳属性,而且五脏、六腑、四体、百骸,周身内外无一物不包罗其中。而病发于人身、故无论何病,皆可以六经为纲。而伤寒之为病,乃风寒之邪袭人,其中伤必沿外体躯壳之三重(太阳、阳明、少阳),内脏次第三层(太阴、少阴、厥阴),逐层而渐进,而六经又各主其所,故伤寒病尤应以六经为纲。
  六经以太阳为纲
  方氏认为太阳主人身之表,而外邪袭人,首犯肌表,肌表营卫之气与邪抗争,则形成太阳病,故太阳为病最易,而其邪之出入,疾病之传变,又最能反映伤寒之顺逆。所以说,六经应以太阳为纲。
  风寒中伤营卫说
  方氏认为:太阳篇应以风伤卫,寒伤营,风寒两伤营卫为纲。故对《伤寒论》太阳篇大加改订,认为伤寒以六经为纲,六经以太阳为纲,而太阳当以伤卫、伤营、营卫俱伤为纲。
  方氏独具卓识,把风寒伤营卫提到整个太阳病的共同病理基础来认识,深刻地提示了太阳病的发病、传变与转归的规律,这对仲景学说是一大发挥。方氏对太阳病的编次情况,突出地表明了三点学术见解:第一、由于感受邪气不同,中伤的病位层次不同,所以发病方式与类型不同。而外感风寒邪气的发病方式与类型不外三种,即“卫中风”、“营伤寒”、“营卫俱中伤风寒”;第二,由于发病方式与类型不同其传变转归也就大不一样,各有各的变证、坏证;第三,尽管发病方式与类型不同,转变与转归不一,但都属于太阳病,因为有其共同的病理基础,即“营卫不和”。这就是方氏所以将太阳病篇所有条文方证,分别按“卫中风”、“营伤寒”、“营卫俱中伤风寒”进行归类编次的实质意义。由此可见,方氏对《伤寒论》的“重考修辑”绝不只是条文的编排或篇章整移问题,而是反映了他对伤寒病的发生发展、传变转归的实践与认识,所以他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方毕其功于暮年。

参考来源

  1. 徐斐. 论歙人方有执首创《伤寒论条辨》及其治学特点[J]..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29(06):114-115+151. 
  2. 卓群. 方有执与《伤寒论条辨》[J].. 天津中医学院学报,. 1984(02):39-40+27. 
  3. 徐斐. 论歙人方有执首创《伤寒论条辨》及其治学特点[J]..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29(06):114-115+151. 
  4. 陈大舜. 方有执与《伤寒论》[J].. 中医杂志,. 1983(08):80. 
  5. ]张星平,肖莹. 方有执《伤寒论条辨》对伤寒学的贡献[J].. 上海中医药杂志,. 2005(07):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