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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通信

无线通信(英语:Wireless communication)是指多个节点间不经由导体或缆线传播进行的远距离传输通讯,利用收音机、无线电等都可以进行无线通讯。无线通讯包括各种固定式、移动式和便携式应用,例如双向无线电、手机、个人数码助理及无线网络。其他无线电无线通讯的例子还有GPS、车库门遥控器、无线鼠标等。大部分无线通讯技术会用到无线电,包括距离只到数米的Wi-fi,也包括和航海家1号通讯、距离超过数百万公里的深空网络。但有些无线通讯的技术不使用无线电,而是使用其他的电磁波无线技术,例如光、磁场、电场等。

简介

世界上第一次无线电话对话出现在1880年,当时使用的是光电话,由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及查尔斯·萨姆纳·天特发明,并且申请专利。光电话借由调变的光束来传递语音讯号。在那个年代,还没有设备可以提供电力,甚至连科幻小说中也还没提到激光,他们的发明在当时看来并没有实用价值,而且通话的效果还会受到阳光及天气的限制。光电话和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一様,在传送器及发射器之间不能有阻隔光束的物体。数十年后,光电话才应用到了军事通讯领域。戴维·E·休斯在1878年利用发射器传送无线电达数百米远。当时马克士威的电磁理论还不为世人周知,因而当代的科学家将此发明视为感应的结果。1885年汤玛斯·爱迪生利用振动器磁铁来作为感应的传输,在1888年时爱迪生布署了哈伊谷铁路的信号传输系统,在1891年获得使用电感的无线电专利(美国专利 465,971)。1888年时海因里希·赫兹展示了电磁波的存在,这成了后来大部分无线科技的基础。赫兹证明了电磁波在空间中会沿直线前进,可以被实验设备所接收,不过他没有继续进行其他相关的实验。贾格迪什·钱德拉·博斯当时开发了一个早期的无线电侦测设备,也有助于了解波长在数厘米内的电磁波特性。

评价

“无线”一开始是指无线电的接收器,或称为收发器(可以同时作为传送及接收用途的设备),早在无线电报时代就已应用过类似设备。现在“无线”一词是指现代的无线通讯,例如蜂巢式网络以及无线寛频通讯,无线一词也泛指任何一种不需要电线即可进行的应用,例如“无线遥控”、“无线能量转换”,而不去区分实际应用的技术是无线电、红外线或是超音波。[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