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刁协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晋书·刁协传出自于《晋书》,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该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1]
原文
刁协,字玄亮,渤海饶安人也。祖恭,魏齐郡太守。父攸,武帝时御史中丞。协少好经籍,博闻强记,释褐濮阳王文学,累转太常博士。元帝以为镇东军谘祭酒,转长史。愍帝即位,征为御史中丞,例不行。中兴建,拜尚书左仆射。于时朝廷①草创,宪章未立,朝臣无习旧仪者。
协久在中朝,谙练旧事,凡所制度,皆禀于协焉,深为当时所称许。协性刚悍与物多忤每崇上抑下故为王氏②所疾又使酒放肆侵毁公卿见者莫不侧目然悉力尽心志在匡救帝甚信任之及王敦构逆,上疏罪协。帝使协出督六军。既而王师败绩。帝执协、隗手,流涕呜咽,劝令避祸。协曰:“臣当守死,不敢有贰。”帝曰:“今事逼矣,安可不行!”乃令给协、隗人马,使自为计。协年老,不堪骑乘,至江乘,为人所杀,送首于敦,敦听刁氏收葬之。敦平后,戴若思等皆被显赠,惟协以出奔不在其例。咸康中,协子彝上疏讼之。
在位者多以明帝之世褒贬已定,非所得更议,且协不能抗节陨身,乃出奔遇害,不可复其官爵也。丹阳尹殷融议曰:“于时事穷计屈,奉命违寇,非为逃刑。谓宜显赠,以明忠义。”时庾冰辅政,疑不能决。左光禄大夫蔡谟与冰书曰:“《春秋》之义,以功补过。昔周筵、郭璞等并亦非为主御难也,自平居见杀耳,皆见褒赠,刁令事义岂轻于此乎? 寿终则蒙赠,死难则见绝,岂所以明事君之道,厉为臣之节乎!足下宜察此意。冰然之。事奏,成帝诏曰:“协情在忠主,今正当以协之勤有可书而复协本位,加之册祭,以明有忠于君者纤介必显,虽于贬裁未尽,然或足有劝矣。”于是追赠本官,祭以太牢。 (节选自《晋书•刁协传》) ①朝廷:东晋王朝;②王氏:指琅琊王氏子弟(王导、王敦等人)。
译文
刁协,字玄亮,是渤海饶安人。刁协年少时喜欢阅读经籍,博闻强记,刚出仕任濮阳王文学,多次升官转任太常博士。等到东嬴公司马腾镇守临漳时,任用刁协做长史,转任颍川太守。永嘉初年,任河南尹,未接受任命,避难渡江。
愍帝即位,征召为御史中丞,没有就任。元帝任丞相,任用刁协为左长史。朝廷中兴后,任尚书左仆射。当时朝廷初建,法规尚未健全,朝中臣僚没有熟悉旧时礼仪的人,刁协长期居于西晋朝廷,对当时的礼仪谙熟于心,朝廷建立的制度,都依据刁协的陈述而行,深受当世的称许。大兴初年,升任尚书令,任职数年后,加金紫光禄大夫,尚书令职任如故。刁协性格强悍,与他人多有不和,总是尊上压下,因此受到王氏忌恨。又借酒放肆,侮辱公卿,人们见到他无不侧目而视。但是他为朝廷用尽心力,有匡时救世的志向,元帝很信任他。以奴为兵,收取将吏的门客使用作运输,都是刁协建立的规定,众人对他心怀不满。趁着王敦反叛,有人呈上奏章认为刁协有罪,元帝派刁协出京师督察六军。不久朝廷军队大败,刁协与刘隗同在太极殿东阶侍奉皇帝,元帝执着刁协、刘隗的手,流泪呜咽,劝说他们躲避祸乱。
刁协曰:“臣应当固守至死,不敢有二心。”元帝曰:“现在局势紧迫,怎能不走呢!”于是下令供给刁协、刘隗人马,让他们自己筹划出路。刁协年老,经不住骑马跋涉,平素对下人没有恩情,那些招募来的随从人员,也都离开他而去。到达江乘,刁协被人杀害,并把首级送给王敦,王敦听任刁氏家族收尸埋葬。元帝痛惜刁协终未免祸,秘密逮捕了运送刁协首级的人并杀了他。王敦之乱平定后,周顗、戴若思等人都蒙受显赫厚重的追赠,惟有刁协因出奔而不在受赏的范围内。咸康年间,刁协之子刁彝上书诉讼。在朝的官员多数认为明帝之时已对这件事定下褒贬,不属应当议论的事,再说刁协未能坚守节操而献身,是在出奔中遇害,不能够恢复他的官爵。丹阳尹殷融议论说:“王敦忤逆不道,罪大恶极死有余辜,那么刁协的善行即使是奖赏也仍显不足。刁协侍奉君主,重在道义,又为中兴的四位辅佐大臣之一,位居朝廷高层。
当时局势急迫无计可行,刁协奉命离寇,并非出逃避罪。我认为应当从重赏赐他,用以明扬忠义。”成帝下诏说:“刁协的勤勉事王有值得记载之处。现在可以恢复刁协原来的官位,下诏赐给祭礼,用以说明对于忠于君王的任何细小的行为都会得到表彰。”于是追赠本官,以太牢礼祭祀。 [2]
作者简介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 齐州临淄县(今山东省淄博市)人。
唐朝初年名相、政治家、史学家,隋朝泾阳令房彦谦之子。善诗能文,博览经史。十八岁,举进士出身,授羽骑尉、隰城县尉。晋阳起兵后,投靠秦王李世民后,积极出谋划策,典管书记,选拔人才,成为秦王府得力谋士之一。在随李世民征战时,凡王府书檄,驻马即成,言简意尽,不需起草。唐武德四年曾被招为“十八学士”之一。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封房玄龄为梁国公。官任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司空等职,总领百司,掌政务达20年。参与制定典章制度,主持律令、格敕的修订,监修国史,又曾与魏徵同修唐礼;调整政府机构,省并中央官员;善于用人,不求备取人,也不问贵贱,随材授任;恪守职责,不自居功。同时负责国史馆,先后监修成《高祖实录》、《太宗实录》、《晋书》。去世后,谥号“文昭”,后配享太宗庙廷。
武德九年(626年),谋划“玄武门之变”,随同杜如晦等五人居于首功。执政期间,房玄龄善于谋略,杜如晦处事果断,并称“房谋杜断”,成为良相典范,累迁尚书左仆射、司空,受封梁国公,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病逝,追赠太尉,谥号文昭,配享太宗庙廷,陪葬昭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