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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华廙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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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华廙传出自于《晋书》,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该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1]

原文

华廙,字长骏,弘敏有才义。妻父卢毓典选,难举姻亲,故虞年三十五不得调,晚为中书通事郎。泰始初,迁冗从仆射。为武帝所礼,历黄门侍郎、南中郎将、都督河北诸军事。父疾笃辄还,遭丧。旧例,葬讫复任,廙固辞,迕旨。 初,表有赐客在鬲,使廙因县令袁毅录名,三客各代以奴。及毅以货赇致罪,狱辞迷谬,不复显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与廙,而毅亦卢毓婿也。又中书监荀勖先为中子求廙女,廙不许,为恨,因密启帝,以袁毅货赇者多,不可尽罪,宜责最所亲者一人,因指虞当之。又缘虞有违忤之咎,遂于丧服中免廙官。大鸿胪何遵奏廙免为庶人,不应袭封。有司奏曰:“廙所坐除名削爵,一时之制。廙为世子,著在名簿,不听袭嗣,此为刑罚再加。嫡统非犯终身弃罪,废之为重,依律应听袭封。”诏日:“应即位而废之,爵命皆去矣,何为罪罚再加?且吾之责廙,以肃贪秽,本不论常法也。诸贤不能将明此意,乃更诡易礼律,不顾宪度,君命废之,而群下复之,此为上下正相反也。”于是有司奏免议者官,诏皆以赎论。 廙栖迟家巷垂十载教诲子孙讲诵经典集经书要事名曰《善文》行于世与陈勰共造猪阑于宅侧帝尝出视之问其故左右以实对,帝心怜之。帝后又登陵云台,望见廙苜蓿园,阡陌甚整,依然感旧。太康初大赦,乃得袭封。久之,拜城门校尉,迁左卫将军。数年,以为中书监。河南尹韩寿因托贾后求以女配廙孙陶,廙距而不许,后深以为恨,故遂不登台司。年七十五卒,谥日元。 (选自《晋书•华廙传》,有删改)

译文

华廙,字长骏,旷达敏捷,有才德。华廙的岳父卢毓掌管选拔人才授官的事务,难以推举姻亲,所以华廙三十五岁没有得到提拔,很晚才担任中书通事郎。泰始初年,晋升为冗从仆射。华廙被武帝敬重,先后担任黄门侍郎、南中郎将、都督河北诸军事。华廙的父亲病重便回家,父亲去世。按照旧例,下葬完了,恢复原职,华廙坚决推辞,违背了皇帝的旨意。 当初,华廙的父亲华表有皇帝赐给的门客在鬲县,派华廙通过县令袁毅登录名字。三个门客各以奴仆代替。到袁毅因用财物买通他人而获罪,袁毅的供词迷乱谬误,不再显露以奴仆代替门客的事,直接说是送三个奴仆给华“,而袁毅也是卢毓的女婿。又在这以前,中书监荀勖替儿子向华廙求娶其女儿,华廙没答应,结成怨恨,荀勖就秘密地向皇帝陈述这事,认为袁毅贿赂的人多,不能全部判罪,应该惩罚最亲近的一个人,趁机指责华廙应当判罪。又因华廙有违背圣旨的错误,就在守孝时间免除他的官职。大鸿胪何遵上奏朝廷 应把华廙免为百姓,不应该承继前辈受封的爵位。有关部门上奏朝廷说,华廙犯罪被取消原有的身份并剥夺爵位,只是一时的规定。华廙是华表的嫡子,写在名册上,不让他继承爵位,这是刑罚上再加处罚。嫡系亲属不是犯了终身废弃的罪,废除爵位就太重了,依照法律应让他继承爵位。”皇帝下诏说廙应该担任的官职而废除,封爵受职都革除了,怎么是刑罚再加处罚廙再说我惩罚华廙,以此来达到肃清贪污丑恶,本来就不需按平常的法律。你们不能明白这个意思,反而改变礼制法律,不顾虑法度,君主命令废除,而群臣要恢复,这是上下级做法正好相反。”于是有关部门上奏免除异议者的官职,皇帝下令将功赎罪。 华廙在家乡游玩休憩将近十年,教导子孙,讲解诵读经典书籍。收集经书的重要事件编成书,叫作《善文》,流行于当世。与陈勰共同在宅屋旁修建猪栏,皇帝曾经去视察过它,询问修建猪栏的原因,左右大臣如实回答,皇帝心里同情他们。皇帝后来又登上陵云台,望见苜蓿园,阡陌很整齐,心中依然感慨以前的事。太康初年,大救天下,华廙才获得继承封地。过了很久,授予城门校尉,升迁左卫将军。几年后,任命他担任中书监。河南尹韩寿托贾后请求把女儿许配给华廙的孙子华陶,华廙拒绝,不答应,贾后十分恨他,所以不能登三公之位。七十五岁去世,谥号元。 [2]

作者简介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齐州临淄县(今山东省淄博市)人。

唐朝初年名相、政治家、史学家,隋朝泾阳令房彦谦之子。善诗能文,博览经史。十八岁,举进士出身,授羽骑尉、隰城县尉。晋阳起兵后,投靠秦王李世民后,积极出谋划策,典管书记,选拔人才,成为秦王府得力谋士之一。在随李世民征战时,凡王府书檄,驻马即成,言简意尽,不需起草。唐武德四年曾被招为“十八学士”之一。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封房玄龄为梁国公。官任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司空等职,总领百司,掌政务达20年。参与制定典章制度,主持律令、格敕的修订,监修国史,又曾与魏徵同修唐礼;调整政府机构,省并中央官员;善于用人,不求备取人,也不问贵贱,随材授任;恪守职责,不自居功。同时负责国史馆,先后监修成《高祖实录》、《太宗实录》、《晋书》。去世后,谥号“文昭”,后配享太宗庙廷。

武德九年(626年),谋划“玄武门之变”,随同杜如晦等五人居于首功。执政期间,房玄龄善于谋略,杜如晦处事果断,并称“房谋杜断”,成为良相典范,累迁尚书左仆射、司空,受封梁国公,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病逝,追赠太尉,谥号文昭,配享太宗庙廷,陪葬昭陵。[3]

参考资料